告小吃店拿換美鈔 檢不起訴並打臉銀行:你們專業都分辨不出

美金。(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 小吃店老闆娘收客人美鈔兌換,銀行送鑑定竟是偽鈔提告。(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伏姓女子開設一間小吃店,店內熟客用完餐後,拿出5張百美鈔結帳,事後伏女將5張美鈔,帶到銀行兌換等值新台幣,銀行人員將5張美鈔送鑑定,結果是偽鈔。銀行認為女子偽造有價證券,竟而對她提告。經檢察官調查,5張美鈔銀行第一線人員無法辨別,還需送總行鑑定,認為女子也是受害者,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2018年8月23日,客人前往伏姓女子在基隆市所開的小吃店消費,客人用完餐結帳時,表示身上只有美鈔,伏女知道對方是熟客,也答應跟客人兌換等值新台幣。客人拿出5張百元美鈔結帳時,伏女兌換新台幣9000元給對方,因美金老舊,一時分辨不出真假。

隔日,伏女拿5張百元美金到銀行兌換時,銀行人員表示,舊版美鈔需送總行鑑定,結果5張美金是偽鈔,銀行認為伏女偽造有價證券,竟而向伏女提告。檢方認為,第一線銀行人員無法在第一時間,立即判斷真偽鈔,還須送總行鑑定,難以認定伏女有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的犯意,罪嫌不足,予以伏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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