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小燈泡命案更審 兇手狂言:我是溥儀!她是閻羅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持剁骨菜刀狠心剁斷小燈泡的兇手王景玉,一二審均遭判無期徒刑。案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5日更一審再度開庭。王景玉在庭上又發狂言:「我是溥儀,籍貫浙江,小女孩是閻羅王,因為閻羅王要投胎我才下手殺她。」

▲小燈泡案二審宣判、嫌犯王景玉、高院發言人林瑞斌庭長▼。(圖/記者屠惠剛攝)

▲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這次竟說:我是溥儀!她是閻羅王!。(圖/記者屠惠剛攝)

本案發生於2016年3月28日上午11點,有精神疾病、毒品前科的王男(36歲),先到大賣場買了做案的剁骨菜刀,而後騎機車在內湖區隨機找尋作案目標。當時將滿4歲的劉姓女童小燈泡騎著腳踏車,與母親王婉諭一同要到捷運站接外公。王男在母親王婉諭面前,自後方接近小燈泡,並持菜刀朝小燈泡頸部猛砍,小燈泡身首分離、當場死亡,王男隨即被附近民眾制伏。

小燈泡命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因王男具有精神疾病,判處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後,發回高院更一審。

高院5日更一審再度開庭審理,王男先前在偵查期間宣稱,自己是遠古堯舜中的「堯帝」,「皇帝通常砍庶民的頭,因此我要砍庶民的頭;當殺人後就會有四川嬪妃來找我,完成傳宗接代事,所以必須要殺人。」但這次他在庭上,改口說:「我是溥儀,籍貫浙江,小女孩是閻羅王,因為閻羅王要投胎我才下手殺她。」

律師順勢說王男精神有狀況,要求重新鑑定。後續庭訊則針對鑑定問題,檢辯雙方發表意見,高院最後諭知候核辦。王男還押看守所時,記者詢問他:「到底是堯舜?還是溥儀?為何覺得小燈泡是閻羅王?王男均未回答。

而先前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曾經在臉書上批評法院,沒有傳喚被害人到庭,讓被害人不知道庭訊進度,「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講再多都是屁!」這次法院依法傳喚,但她依然沒有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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