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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醉後遭性侵 菊花被塞牙刷和眼藥水瓶

▲▼一名20歲男子控伯父對他長期性侵虐待。(示意圖/達志影像)

▲宜蘭一名少年醉後,不幸遭男友人以牙刷、眼藥水瓶等異物性侵,法院依妨害性自主判處男友人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需服義務勞務120小時、上法治課程24小時。(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一17歲少年與友歡唱及喝威士忌後,醉得不省人事後,竟被同行男性友人用異物塞肛門性侵得逞,少年酒醒後發現自己坐在馬桶上,且下腹、肛門疼痛,男友人才坦承用異物性侵,少年就醫取出牙刷、眼藥水瓶等異物,少年父母得知後憤而提告,宜蘭地方法院考量男子事後取得少年及其家人諒解,依妨害性自主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需服義務勞務120小時、上法治課程24小時。

判決書指出,2018年7月8日,17歲少年與友人相約,至工作地點後方的KTV唱歌、喝酒,歡唱3小時候,少年因喝了威士忌不勝酒力而醉倒,其餘友人便先行離去後,同行的35歲陳姓男子,將少年帶回住處照顧。

但陳男見少年醉到不省人事,竟起了色心,用異物性侵少年得逞。次日上午少年酒醒後,發現自己坐在陳男廁所內馬桶上,且下腹、肛門都異常疼痛,質問陳男,陳男才坦承用異物性侵。

少年驚恐之餘,立刻到蘇澳榮民醫院就診,後又轉診至羅東博愛醫院,醫護人員才順利從少年體內取出牙刷、眼藥水瓶等異物,且經檢驗發現少年肛門出現2公分撕裂傷,少年父母得知後憤而對陳男提告。

陳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也對少年及其家人道歉,並賠償36萬元,雙方達成民事和解,事後少年及家人也表明願意撤告、原諒陳男。

宜蘭地院審理,考量陳男已獲得被害人及家屬諒解,因此依防害性自主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且必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並在6個月內上24小時的法治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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