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殺害19歲女乘客 滴滴司機一審「死刑立即執行」

▲▼遭滴滴司機殺害的女孩             。(圖/翻攝自微博)

▲本案中,年僅19歲的被害人 。(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曾俊豪/綜合報導

喧騰一時的「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今(1日)上午宣判,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鐘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官指出,綜合考量其犯罪行為、犯罪動機、手段、後果等因素,依法應當予以嚴懲,「死刑立即執行」。

法院指出,現年28歲的被告鐘元(四川省金堂縣人)因賭博在網絡借貸平台欠下債務,便預謀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伺機搶劫女乘客財物;他在2018年8月23日第一次伺機搶劫女乘客未果。

2018年8月24日9時許,被告人通過滴滴軟件接到第二名女乘客,19歲的趙姓死者預定的滴滴順風車,被告接到被害人後,將車開到附近山路時,便以持刀威脅、膠帶捆綁的方式,對趙姓女子實施了搶劫、性侵,後續更殘忍滅口將其拋到路邊懸崖斜坡上。

法院認為,被告人鐘元以暴力方法搶劫財物又強姦婦女,並為滅口而故意殺害被害人,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對被告人鐘元應數罪並罰。

鑒於被告人「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雖然被告人鐘元歸案後能坦白,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故作出判決:「被告人鐘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25000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5000元。」

▲▼滴滴司機指認棄屍地點。(圖/翻攝自溫州都市報)

▲案發後,滴滴司機指認棄屍地點。(圖/翻攝自溫州都市報)

據陸媒報導,法官事後針對判決結果做出解釋,認為本案是「有預謀的惡性暴力犯罪」案件。被告因賭博欠債,預謀搶劫,為此準備刀具、封箱膠帶等作案工具,並將犯罪目標鎖定於滴滴順風車女乘客,動機十分卑劣。

因為被告在第一次搶劫未成後,毫無悔改之心,次日即再次實施搶劫,繼而對趙某某性侵,在趙某某無任何反抗的情況下,為滅口採用扼頸、持刀連續捅刺頭頸部等方式將其殺害,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

綜合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犯罪動機、手段、後果等因素,依法應當予以嚴懲,故以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鐘元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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