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緬北明家電詐集團受審畫面。(圖/翻攝央視)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緬北電詐集團四大家族之一的「明家」在被抓捕後引渡至大陸受審,2025年9月底一審判死、11月終審維持原判,以明國平為首的11名主犯,經大陸最高院核准,在浙江溫州依法執行死刑。該案自定讞到執行僅約兩個月,讓外界持續關注大陸對跨境電信詐騙與暴力犯罪的處置進度和四大家族的覆滅結局。
《央視新聞》報導,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等罪,判處明家犯罪集團案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

▲緬北明家電詐集團掌門人明國平。(圖/翻攝央視)
一審宣判後,明國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2025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大陸最高院復核認定,明國平、明珍珍等人為核心的明家犯罪集團自2015年以來,在果敢老街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從事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等犯罪,涉案資金達百億元人民幣以上。
判決指出,明家犯罪集團並與其他電詐集團結夥,對涉詐人員實施故意殺害、故意傷害與非法拘禁等行為,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多人受傷。法院認定,各被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與後果嚴重。

▲緬北明家電詐頭目之一的明珍珍。(圖/翻攝央視)
大陸最高院認為,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人判處死刑。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與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上述11名罪犯宣判並執行死刑,行刑前均安排其近親屬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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