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個紙箱價值90多畝土地 海南貪官收5000萬「感謝書箱」

▲▼紙箱、書箱、垃圾、廢紙箱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商人利用紙箱去送上謝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高敏鳳/綜合報導

海南文昌東郊的花木生意人黃某10年前有2塊已經要被政府無償收回的土地,但這期間他卻透過曾擔任文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的文海去從中作梗,讓此使用權改為自行處理。當然這件事是有回饋的,文海最後因為收了「24個裝滿書的紙箱」,而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據《南國都市報》指出,李某於2010年6月找到文海並表示,自己在文昌東郊做花木生意的朋友黃某在文清大道有2塊土地因為沒有開發建設,政府已經發文將無償收回。他說,黃某很著急,希望通過文海的關係讓政府撤銷收回相關文件,如果能辦好此事會有應得的感謝。

土地事件在文海的招呼下,以及時任國土環境資源局局長、文昌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鄭某等人的相助,最後政府廢止了無償收回黃某的花木場兩宗土地使用權決定,2宗土地改為自行盤活方式處置。黃某的土地是在2004年8月通過轉讓方式獲得的,共90多畝。不過,因為他並未對土地進行實際開發建設,導致土地閒置超過2年以上,文昌市政府最終在2010年5月28日決定無償收回。

順利進行的事件讓黃某相當開心,便透過中間人韓某、李某給文海送上「感謝」。文海打開4個紙箱中間人說送的「書」,裡面都是錢,共200萬人民幣,後續也還有送紙箱,前後共6次,每次都是4個紙箱子,總共收到12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691萬)。

紙包不住火,收賄的事情最終爆發,2016年7月12日,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人員將文海傳喚到案,他也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2017年3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文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文昌市市委常委的職權、地位形成的條件,透過鄭某等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

該法院指出,此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並判處文海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罰金220萬元人民幣;已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文海家屬代為退還的贓款860萬元人民幣,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其餘贓款340萬元人民幣。

▼政府人員利用職務去收賄非常不應該。(圖/記者張瑋庭攝)

▲▼人民幣。(圖/記者張瑋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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