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嗆總統「賤人我要殺了你」 檢方:言論自由不起訴

▲陳女在臉書嗆總統「我要把賤人蔡XX殺了」。(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罵總統「賤人我要殺了妳」無罪!基隆市一名59歲的陳姓女子在臉書留言,「想如何把這個賤人蔡XX給殺了,欺人太甚。」激進言論被刑事局人員發現,讓她被依恐嚇罪嫌送辦。檢方調查認為,陳女的言論是屬於政治性言論,國家應該給予最大限度容忍,不宜用恐嚇言論來看待,予以不起訴處分。

根據了解,陳女的臉書經常分享一些政治性批判文章,對於台灣政治現況相當不滿,她在2月份更在臉書寫出「想把蔡英文給殺了、欺人太甚。」等激進言論,底下朋友留言要她冷靜,小心禍從口出,結果沒多久刑事局就找上門,她被依恐嚇罪嫌送辦。

陳女到案後表示,她沒有恐嚇的意思,只是覺得社會太亂,所有政策都跟原來不符合,然後整個社會氛圍越來越痛苦,看了其他人臉書貼文後,才會發表激進言論。

▲檢方認為,陳女行為還不足以構成恐嚇罪嫌。(圖/東森新聞)

基隆地檢署認為,刑法的恐嚇罪是指有讓人感到心生畏懼,但陳女在外揚言加害,並沒有通知到受害者,加上是刑事局直接函轉市警局調查,並未再告知總統蔡英文;因此恐嚇罪並不成立。

基隆地檢署也引用大法官會議的509號解釋說,人民對執政現狀不滿,言詞就算過度也要被視為政治言論,除非有具體危害元首安全舉動,否則不能夠以恐嚇言論來看待,國家應該給予最大限度的容忍,因此予以不起訴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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