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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機捷採先通車再驗收 營運後廠商仍有責任

▲機捷何時通車,倍受各界關注。鄭文燦指出,機捷採「先通車、再驗收」方式 營運後廠商仍有責任。(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機捷何時通車?攸關桃園亞洲矽谷、房價等重大建設推動及經濟發展,倍受各界關注。桃園市長鄭文燦12日於市政會議中再度重申,機場捷運通車市府始終只有「安全無虞、系統穩定」的唯一原則,強調機場捷運的通車,是科學和專業問題,不是政治問題,也不會有其他考量,一切攤在陽光下,一定要達標才能通車。

鄭文燦指出,重大交通工程必須有嚴謹的驗收程序,去(104)年中央政府對於機場捷運欲採取減價驗收,「先驗收、再通車」形同替機捷廠商解套,將問題全留給桃捷公司,這是不負責任的作法,市府也無法接受。今年交通部採取「先通車、再驗收」方式,即使開始營運,在驗收完成之前,廠商仍有責任,須解決所有問題,並且到達合約標準、捷運履勘作業要點及大眾捷運法規定,這樣才是正確的驗收方案。

鄭文燦指出,去年機場捷運測試過程中,發出4,522張派工單來改善缺失,派工單須經過桃捷公司、高鐵局、中興工程顧問公司三方都確認才能開出,絕非浮濫,也不可能故意誇大;今(105)年交通部改採先行進場測試,找出缺點,包括西門子、丸紅、川崎重工、日立等廠商工程人員都進場,共同合作收斂缺失,現在缺失已歸納為25個領域項目、255項缺點,並持續改善中。

鄭文燦提到,關於機場捷運營運前虧損,並非桃捷公司所造成,由於機場捷運原訂102年通車,營運單位必須配合通車時程完成公司設立、人員進用,之後交通部6次延宕通車,導致桃捷公司無收入,因而造成營運前虧損,他指示桃捷公司持續與交通部協商有關通車前營運虧損補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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