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蔡英文政府官員交接 監察院提醒快點申報財產

▲監察院提醒接馬、蔡政府的接卸任官員儘快申報財產。(圖/合成照)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新舊政府已交接,監察院10日提醒接、卸任政務人員,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分別在今年7月20日辦理卸(離)職、以及8月20日辦理就(到)職財產申報,否則逾期申報財產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建仁已經與前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吳敦義在5月20日交接,監察院指出,凡隨第13任總統、副總統卸職之政務人員,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分別申報財產,而為了簡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作業,監察院還表示,已經提供政務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可讓財產申報像網路報稅一樣便利。

監察院表示,今年5月20日卸職及新任之政務人員,且符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應辦理財產申報者,應申報人及其配偶即可透過線上授權,讓監察院憑向各受查調機關介接應申報人「特定申報(基準)日」的財產資料,提供應申報人辦理卸(離)職或就(到)職財產申報時下載參考使用,相當便捷。

監察院提醒,因受查調機關眾多,基於經費及大數法則考量,介接各受查調機關作業係採逐步推動方式,應申報人辦理財產申報時,仍應善盡查詢、溝通及檢查義務,確認申報資料正確無訛後,始得於公職人員財產網路申報系統辦理上傳。

不過監察院強調,因為受查調機關眾多,基於經費及大數法則考量,介接各受查調機關作業係採逐步推動方式,應申報人辦理財產申報時,仍應善盡查詢、溝通及檢查義務,確認申報資料正確無訛後,始得於公職人員財產網路申報系統辦理上傳。

卸任政務人員,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在今年7月20日辦理卸(離)職財產申報,接任者則是須在8月20日前辦理就(到)職財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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