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提起團訟 大統假油求償登記至11/30止

記者蔡孟修/台北報導

大統長基油品延燒至今,權利受損的消費者不計其數,行政院消保處也協調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起團體訴訟。不過消保處也提醒民眾,受理登記時間將至11月30日止,民眾可檢具相關購買證明,儘速至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台灣消保協會登記求償。

▲消保處將針對大統長基假油,為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而受理登記將至11月30日截止。(圖/記者蔡孟修攝)

大統長基假油影響者眾,消保處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9條及第50條之規定,為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從10月30日受理至今,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已經接獲逾320件求償登記。為了提升處理效率,消保處呼籲民眾,受理登記時間將至11月30日截止。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因大統長基假油而權利受害的消費者,可檢具發票或會員購買紀錄…等證明、請求權讓與書…等相關文件,若是請求身體損害賠償,也一併檢附醫療診斷證明,並於11月30日前,到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填寫求償登記表格,將損害賠償請求權讓予台灣消保協會,以方便提出團體訴訟。

消保處也呼籲民眾勿過度恐慌,若有任何健康上的疑慮可撥打衛生福利部諮詢,而對於消費者權利所提出的團體訴訟,民眾也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官網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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