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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化契約僅參考?還有180天婚宴退訂要沒收5萬訂金

東森新聞吳淑萍、蔡林翰/台中報導

新人訂了婚宴,半年前取消能不能退還訂金?台中李小姐投訴,付了10萬元訂金,預約11月30日的中僑花園飯點店,後來反悔要取消,通知取消時間距離婚宴還有半年,飯店只願意退一半。還在協商中,飯店寄出存證信函,明明消保處的範本,90天前退訂,可以百分百退訂,業者卻說那只是參考用。

時間還有半年,消費者想退訂婚宴,飯店卻要沒收一成,飯店表示,範本只是參考,他們靠農民曆吃飯,還說下訂契約載明,不得要求退訂金,他們已經有退讓。

李小姐訂了中僑花園飯店,總金額50萬元,一桌1萬3左右,先付10萬元訂金,現在想解約,不只拿不回訂金,還先收到存證信函。李小姐表示:「餐廳部分不讓我退訂,他現在又寄存證信函來給我,意思就是說場地可能要轉賣給別人,然後還要沒收我的訂金。

李小姐在4月7日付了訂金,一個多月之後的5月25日通知取消,喜宴原定日期在11月30日,還有超過半年的時間。婚宴廣場願意無限期延長契約,或者退還一半訂金,李小姐認為業者還未提供服務,加上通知解約時間距離婚宴還有半年,怎能平白要沒收5萬元?

中僑花園飯店林經理解釋:「我們是看農民曆做生意,目前為止,從下訂到取消整整兩三個月的時間,都還沒有人來看11月30日的喜宴。」婚宴的確看農民曆黃道吉日,雙方契約有明言不能履行不得請求退回訂金。不過行政院消保處2012年10月也公布了一份訂席、外燴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90天前如果取消訂席可以退還百分百訂金。

但中僑花園飯店林經理表示,範本只是參考用而已,根據經驗以及婚宴場所來,客戶都是半年以上就會來跟我們接洽。業者表示曾遇過類似解約案例,打官司法官判決沒收兩成訂金,但是不確定這個例子解約距離宴席時間多久。

李小姐婚紗還沒完成,先為婚宴大傷腦筋,投訴消保官,消保官認為時間有半年之久,雙方最好有階梯式的解約賠償約定,將安排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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