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車連環撞竟是毒駕害的!熱心駕駛被撞死 家屬淚:救人反賠命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國1北向員林路段2年前發生一起5車連環追撞,奪走兩條人命。法院判決近日出爐,揭開這場悲劇的殘酷真相!原來是呂姓男子施用多種毒品後開車上路,追撞前車後將車直接橫停在外側車道上,兩名路過的熱心駕駛停車查看,卻遭後方追撞雙雙慘死。法庭上,呂男辯稱當時「驚慌失措」,法官認定,指其毒駕且未善後,是導致死亡車禍的關鍵原因,依「不能安全駕駛」及「過失致死」罪,合併判處應執行3年6月徒刑。

深夜國道驚魂 釀五車連環撞

這起死亡車禍事件發生於2024年4月24日凌晨,地點在國道1號北向213公里處,無路燈照明的路段。當時,呂男因吸食多樣毒品導致精神狀況不佳,未能注意車前狀況,從後方猛烈追撞由楊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撞擊發生後,楊男將車輛移至外側路肩。

▲國道發生5車追撞火燒車釀2死。(圖/ETtoday資料圖,翻攝照)

▲國道發生5車追撞火燒車釀2死。(圖/ETtoday資料圖,翻攝照)

肇事者創造死亡陷阱 熱心路人無辜殞命

但肇事的呂男,未在車後擺放任何故障標誌,甚至沒有開啟危險警示燈,就直接將車橫停在漆黑的外側車道上,薛男開車經過,看到有車輛橫在路中,便將自己的車安全停靠路肩,下車查看是否需要幫忙。此時,先前被撞的楊男也站在路肩。

凌晨2點59分,陳男駕駛曳引車行經該處,因疏於注意,直接撞上呂男的轎車,撞擊力道之大,轎車當場衝落邊坡起火燃燒,曳引車則失控打滑,猛烈撞擊停在路肩的車,並掃過站在一旁的楊男與薛男才停下。驚悚的連環撞擊,造成楊男與薛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均宣告不治。

▲國道發生5車追撞火燒車釀2死。(圖/ETtoday資料圖,翻攝照)

血液驗出毒品 辯詞「驚慌」不被採信

事故後,警方對呂男進行抽血檢驗,結果令人震驚。其血液中被驗出混合多種毒品反應,包括第四級毒品硝西泮(耐妥眠)及其代謝物,濃度均已超過法定標準。此外,還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的代謝物痕跡。

法院審理,死者家悲痛陳述「為了救被告,連命都沒有了」呂男對毒駕均承認,但聲稱事故發生後自己「驚慌失措」、「不知道怎麼處理」,才會將車子1橫停路中後離開。

▲國道發生5車追撞火燒車釀2死。(圖/ETtoday資料圖,翻攝照)

法官在判決中明確指出,呂男「混合施用多重毒藥物」,已足以導致中樞神經系統紊亂,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已經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認定,漠視他人生命安全,對兩個家庭造成永難彌補的傷害。

呂男過去即有毒品及恐嚇得利等案件,分別經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4月確定,於2020年5月18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再犯本案,顯示其漠視法律、一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依法加重其刑。直至案件審結,呂男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任何和解,也未做出實質賠償,未彌補損害,毫無誠意,法官認為其難謂有真誠悔悟、積極彌補過錯之心。

僅自首態度可減刑

判決中唯一對呂男有利的點,是他在警方到場時即主動承認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規定,且審理時坦承犯行,因此依法予以減輕部分刑度。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月;不能安全駕駛罪則判處一年二月。兩罪合併後,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國道發生5車追撞火燒車釀2死。(圖/ETtoday資料圖,翻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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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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