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子買LV運動鞋只穿10分鐘磨破腳 銷售人員:買主皮膚較嫩

▲上海一名女子穿LV運動鞋10分鐘便磨破腳,要求退貨被拒。(圖/翻攝每日經濟新聞)

▲上海一名女子穿LV運動鞋10分鐘便磨破腳,要求退貨被拒。(圖/翻攝每日經濟新聞,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上海一名徐姓女子購買LV一款運動鞋後,首次穿著僅約10分鐘即出現嚴重磨腳、破皮情況,甚至引起傷勢惡化需持續進行醫療處理,便希望可以退貨。然而,該LV門市僅同意換鞋、未接受退貨與賠償訴求,相關消費爭議引起外界關注。

《每日經濟新聞》報導,來自上海的徐女士反映,她於今年9月20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前灘太古里LV線下門店,購買一雙售價9250元人民幣(約4.13萬元新台幣)的露跟運動鞋;9月27日首次穿著僅步行約10分鐘,便出現雙腳腳背嚴重破皮、發紅腫脹的情況。

▲上海一名女子穿LV運動鞋10分鐘便磨破腳,要求退貨被拒。(圖/翻攝每日經濟新聞)

徐姓女子表示,傷口遲遲未能癒合,10月22日因傷勢加重,前往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就醫,醫師評估需透過整形手術處理疤痕。事後她多次與門店溝通,希望退貨並獲得相應賠償,但品牌方僅同意為其更換鞋款,未接受退費要求。

徐姓女子指出,銷售人員在她購買時未提醒該鞋款若未穿襪子可能磨腳。根據她提供的錄音檔顯示,事後向門市反映時,銷售人員回應稱,磨腳原因「可能是消費者皮膚較嫩」,並未對穿著方式是否需要提醒作出明確說明。

對此,LV官網客服人員表示,該鞋款為牛皮材質,新鞋若不穿襪子確實可能出現磨腳情形,建議初期穿著時先搭配襪子進行磨合。
該客服人員也坦言,品牌並未在該鞋款或其他鞋類商品頁面中,特別標示需穿襪子的使用提醒。值得注意的是,LV官方小程序中該款鞋的宣傳圖片,模特兒也並未明顯穿著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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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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