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檢署偵辦中科院林姓技師涉嫌洩密給某光電廠商價值2億餘元工廠標案相關機密,檢方依背信、洩密等罪嫌起訴林姓技師等4人,並建請法院求處重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北憲兵隊偵辦中科院林姓技師涉嫌洩密給某光電廠商,洩漏價值2億餘元工廠標案相關機密,雙方言明以8萬元為前金等,事後再提供標案金額7%等財物為後謝,中科院獲悉後將標案下架,檢方今(26)日偵結依背信、洩密等罪嫌起訴林姓技師等4人,並建請法院求處2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
桃園地檢署署肅貪專組檢察官賴穎穎,今年9月2日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新北市憲兵隊偵辦中科院36歲林姓技師洩密、背信案。檢調查出,被告林姓技師為中科院資訊通訊研究所聯安計畫專案管理組技術師,負責中科院某院區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等業務,經由某光電公司51歲彭姓總工程師引介,認識另一光電公司68歲陳姓負責人及56歲陳姓協理等人。
檢調查出,同案被告陳姓負責人、陳姓協理為使該光電公司順利取得中科院區工程標案,遂請求林姓技師提供院區工程尚未公開之招標圖說、廠商資格、專案進度等資訊,並應允支付每份標案資料8萬元之閱覽費,並向林姓技師約定待該光電公司順利得標後,再行支付相當於標案金額7%之後謝金,並將工程下包予林姓技師合作之工班,由彭姓總工程師擔任院區工程之總工程師等條件。
此後,林姓技師自今年4月起,數次將尚未公開且去除中科院浮水印之標案資料交予被告陳姓負責人與陳姓協理、彭姓總工程師,企圖幫助該光電公司取得標案。中科院院區工程標案資料外流為外界知悉,且經執法機關調查,中科院獲悉後將標案下架,該光電公司始未能順利得標。
桃檢接獲相關情資後,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於今年9月間發動傳喚林姓技師到案偵訊,並向法院聲押獲准。檢調專案小組分析比對林姓技師手機、筆電等電磁記錄,發現同案被告陳姓負責等均涉有重嫌,遂陸續執行搜索該光電公司及陳姓負責人住所、辦公處所共9處,並傳喚陳姓負責人等人到案,查除林姓技師等人之犯罪計劃。
檢方認為林姓技師、陳姓負責人、陳姓協理、彭姓總工程師涉犯刑法之背信未遂罪嫌;同案林姓技師涉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於今(26)日偵結起訴並移審法院,向法院聲請對被告林姓技師、陳姓協理、陳姓負責人、彭姓總工程師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2年、1年6月、1年不等刑期,以儆效尤。
桃檢聲明,中科院為我國國防自主與軍事科技研發之核心重鎮,其研發成果關乎國家存亡與全民安全,桃檢將持續站在執法第一線與各執法機關密切合作,全力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竊取國家機密或關鍵技術之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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