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兇手4年就可假釋 民團司法院前「擺祭壇」:司法已死

▲▼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召集人徐妮妮(左),司法院前提出訴求。(圖/記者吳銘峯攝)

▲「孩想陪你長大聯盟」召集人徐妮妮(左),司法院前提出訴求。(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新北市國中少年遭割頸案,二審加重改判郭姓乾哥判處有期徒刑12年、林姓乾妹判處有期徒刑11年,被害人家屬痛批《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惡法,更不滿有法官說「要凶手來孝順死者父母」,對此,民間團體今(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抗議,批評本案的兇手最快4年就可以假釋,要求司法院修改《少事法》並對外說明。

全案發生於2023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市某國中15歲楊姓國三男學生,要求一位到班上找朋友串門子的別班林姓女同學離開教室,以免打擾同學午休,林姓少女覺得受委屈,找來15歲郭姓乾哥訴苦,乾哥為乾妹出氣,持預藏的彈簧刀朝楊姓男學生割頸狂刺10刀,殺害楊姓男學生。

案發後震驚社會,一審將郭姓少年判刑9年、林姓少女判刑8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日前改判郭姓少年12年、林姓少女11年。這與被害人家屬楊爸爸、楊媽媽要求的有期徒刑30年,有很大的落差。楊爸楊媽隨後就於高等法院外哭訴《少年事件處理法》根本就是惡法,在網路上引發迴響,家屬更不滿曾有法官開庭時「要兇手來孝順我們」。

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聚集司法院前,擺上香案,並提出民眾的連署書。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割頸案的兇手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可以聲請假釋,也代表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只要服刑4年就可以假釋;林姓少女判刑11年,更快可以聲請假釋。這樣的規定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徐妮妮也提出多項訴求,除了要求司法院向楊姓國中生的父母道歉以外,也要求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另外也要求司法院說明設立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進度。而司法院則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司法院接受陳情。黃繼瑜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將繼續討論並研議改善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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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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