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將透過補助,鼓勵小琉球等離島租車業者汰換電動機車。(圖/資料照片)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交通部啟動離島低碳交通區試辦,並訂定補助要點,鼓勵租賃車業者將燃油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以兩年汰換3千輛為目標,最高每輛補助3萬元,鎖定小琉球、蘭嶼、綠島試辦租賃機車電動化,打造低碳觀光示範地。
配合行政院「營造深度減碳運輸環境暨打造低耗能交通場域計畫」,交通部25日公告「交通部試辦離島地區租賃機車電動化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將透過補助推動離島地區租賃機車電動化作業,打造低碳交通區試辦亮點。
交通部公共運輸監理司指出,本次試辦計畫將與各離島縣市政府合作,鼓勵租賃業者以電動機車取代燃油機車,並同步推進充電設施建置、保養維修等配套,提高離島觀光的運輸品質與永續性。計畫補助方案分為基本型與競爭型兩種,基本型要求地方在兩年完成1000輛燃油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若地方具備更高企圖心,在相同期間汰換超過1000輛,或於1年9個月內更短期限達成千輛汰換目標,則可申請競爭型補助並優先審核。
依現行規劃,地方政府須與業者共同提案,並可依車款種類申請不同補助額度。全新電動機車每輛可獲3萬元補助,若為車齡兩年內、行駛里程低於3500公里的中古電動機車,則每輛補助5000元,補助內容均含保養維修服務。自11月25日起已開始受理提案,目前屏東小琉球、台東蘭嶼和綠島均已表達有意參與,交通部也已與地方政府展開初步討論。
根據統計,目前屏東小琉球機車總數約7200輛,電動機車約1200輛,比例約17%;台東縣蘭嶼鄉機車總數約2100輛,全數為燃油機車,電動機車比例掛零;台東縣綠島鄉機車總數約3300餘輛,電動機車約60輛,比例約1.8%。三離島現行電動機車數量僅約近1300輛。
交通部表示,該計畫總預算為9000萬元,為期兩年,希望透過由中央、地方與業者三方合作,在離島率先打造具示範性的低碳交通區,目標希望2年鼓勵汰換3000輛電動機車。
該計畫也訂定車輛規格與管理要求,參與電動機車須符合普通重型以上等級、動力至少8馬力,續航力需能繞行當地兩圈,且車輛在投入營運後四年內不得轉賣或改作他用,確保補助資源落實於離島運輸改善上。後續審查核定後將依簽約、汰換完成及營運成果,分階段撥付補助款,試辦成果將成為全國推動低碳交通的重要參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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