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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堰塞湖風險管控嚴峻 立委要求氣象署跨部會扮演積極角色

▲清水溪草嶺段於丹娜絲颱風後出現堰塞湖。(圖/資料照片,翻攝「竹山鎮長陳東睦」臉書粉專)

▲清水溪草嶺段於丹娜絲颱風後出現堰塞湖。(圖/資料照片,翻攝「竹山鎮長陳東睦」臉書粉專)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極端氣候讓台灣飽受颱風和豪雨威脅,立法委員游顥表示,氣象署預報精準度雖逐年提升,但地方政府在實際操作上仍有落差,呼籲中央應建立跨部會整合機制,讓防災決策更具前瞻性與科學性,以落實豪雨假避災制度,讓氣象署在堰塞湖等氣候風險治理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日質詢氣象署,游顥表示,過去豪雨預報能力有限,常在事件發生後才臨時宣布停班停課,近年氣象署在政府與立法院支持下,定量降雨預報的可用度明顯提升,理應讓地方政府可更早規劃、提前撤離,達到保護民眾安全的目的;他問及今年各縣市依照氣象署豪雨預警標準而發布豪雨假的實際成效,是否真正發揮保護作用?呼籲不要讓制度形同虛設。

▲游顥關切草嶺堰塞湖風險管控,要求氣象署建立跨部會防災整合機制。(圖/游顥辦公室提供)

▲游顥關切草嶺堰塞湖風險管控,要求氣象署建立跨部會防災整合機制。(圖/游顥辦公室提供)

氣象署署長呂國臣回應,預報的精準度雖有進步,但要完全掌握仍有難度,尤其非颱風型系統變化更為快速;而地方政府多半依據氣象署定量降雨資料來提前應變,若數值高於預警值,就會啟動避難與撤離,以今年10月下旬的降雨為例,高雄等地確實依據預報提前進行局部撤離,顯示制度已發揮作用。

游顥另指出,花蓮馬太鞍溪上游、南投雲林草嶺堰塞湖等地都有地質風險,氣象署不應只是「資訊提供者」,應在《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8條規定下,與水保署、林保署和地方政府建立「潛勢地區即時監測」與「跨部會預警平台」,成為真正的「風險治理夥伴」,持續強化與地方政府、中央部會的橫向聯繫,建立長期、穩定且透明的災防資料共享機制,落實災前防護,並定期向立法院報告整體進度。

呂國臣回應,該署現階段已與林保署合作,針對馬太鞍溪上游地區利用氣象雷達提供即時降雨資料,每小時更新一次供應變單位參考,即使沒有設雨量站,也能以雷達估算降雨量,提供給地方政府判斷;未來將持續推動「有感氣象服務」,以受影響程度為核心,協助各級政府進行風險管理與脆弱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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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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