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載妹子去搭車」…害麻吉跟女友吵翻!抓耙男挨揍提告還敗訴

▲▼打架,傷害罪,傷害致死,拳頭,手。(圖/Pixabay)

▲打架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北上找蔡姓麻吉喝酒,卻多嘴亂爆料蔡男偷載妹子去搭車,害蔡男跟女友吵到翻,最後陳男指控蔡男對他動粗揍了一頓,氣得提告傷害,法院審理時,兩名在場的同行友人全不挺,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出手」的蔡姓友人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10月31日,陳男從高雄殺到新莊,和蔡姓、謝姓等人邊喝酒邊哈拉,蔡男喝到一半,突然拉著席間一名女子閃人,說是要送她去趕高鐵,但蔡男遲遲未回,陳男就手癢當「抓耙仔」,跑去跟蔡男女友通風報信,害對方瞬間變成「現場審判」,被懷疑偷吃,氣氛急凍,兩人還大吵了一架。

蔡男得知是陳男「告狀」後火大回頭找人理論,雙方爆發衝突。隔天陳男回高雄就醫,診斷出頭部鈍挫傷、腦震盪、腹部鈍挫傷等傷勢,並報警控告蔡男傷害。

法院審理時,蔡男堅稱自己只拉了陳男衣領,沒揍人,在場目擊全程的謝姓友人也作證,雖然看到衝突,但只有3到5秒鐘,沒見到蔡男打人,更尷尬的是,陳男酒量超差,當晚已喝到爛醉,還繼續喝到9點才搭高鐵回高雄,全程沒跟任何人喊痛。

法官認為,雖然陳男有傷,但無法證明是蔡男打的,加上當晚行徑詭異,最後判蔡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12/25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34 1 4829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