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01
近日,內蒙古呼和浩特街頭驚現「共享電單車+長椅」的神奇組合,4名少年坐在長椅上,長椅則橫置在共享電動車上,他們在馬路中間搖搖晃晃騎行,驚險萬分。

▲內蒙古4名未成年少年撿長椅放共享單車上騎乘。(圖/翻攝呼和浩特公安,下同)
《中國新聞周刊》報導,警方介紹,事發於在8月1日,4名少年剛剛從小學升初中,均未滿16周歲。8月8日,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隊新城大隊約談涉事的4名少年及其家長,其中一人交代,長椅是撿回來的,體重最重的人坐在中間保持平衡,體重輕的坐在兩邊。

大陸《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電動單車須年滿16周歲,且嚴禁超員,以免車輛重心偏移導致失控。《民法典》列明,未成年人騎行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要承擔侵權責任。作為家長,必須切實履行監護職責。
在民警的見證下,4名未成年人與家長共同簽訂《安全承諾書》,承諾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危險騎行行為。
【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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