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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工時求職受阻 就業服務員助13年門市老手返職場

▲小麗在超商門市工作,熟練執行陳列作業。(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勞動部雲嘉南分署就業中心舉辦婦女再就業宣導活動,協助民眾媒合合適職缺。(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記者游瓊華/雲林報導

為了照顧行動不便的高齡婆婆,小麗(化名)一年前選擇辭去嬰幼兒用品門市工作,成為家中的主要照顧者。隨著與丈夫協調照護時段,希望重返職場,卻因需定期陪婆婆回診,屢屢求職碰壁。所幸在莿桐就業服務台協助下,透過「婦女再就業計畫」與「僱用獎助」,順利回到熟悉的門市服務工作,找回職場自信。

就服員古家芳指出,小麗擁有13年門市工作經驗,對顧客服務、商品陳列、銷售流程皆駕輕就熟。經過職能盤點與深度諮詢,便協助她媒合至超商門市職缺,並與雇主協調排班,確保她能兼顧照護與工作。

「很感謝公司願意給我機會,調整上班時間,讓我可以陪婆婆回診,也能順利工作。」已屆中高齡的小麗說,剛開始求職時屢受挫折,一度感到灰心。幸好在就服員的協助下,順利溝通爭取彈性工時,如今她不僅能獨立操作收銀系統,也能勝任商品補貨與陳列,「真的很有成就感,也讓我重新相信自己的價值。」

小麗的努力也獲得雇主肯定。古家芳轉述表示,雇主讚許她總是提前到店準備,從不遲到,做事俐落又負責,對二度就業的婦女印象大為改觀。「只要態度積極,公司都樂意提供機會。其實許多離開職場的婦女都有寶貴經驗,只要給她們機會,很快就能上手。」

「透過再就業及僱用獎助計畫,不僅協助婦女重返職場,也協助企業補足人力缺口,促進友善職場文化,實現勞資雙贏」斗六就業中心主任劉達源表示,為協助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超過180天的婦女順利重返職場,只要受僱於同一雇主達90日,全時工作者發給3萬元,部分工時者則發給1萬5千元獎勵金。此外「僱用獎助措施」則是企業若聘僱二度就業婦女、中高齡者等特定對象,全時工作者每人每月可補助1萬3千元,最長12個月。

▲小麗在超商門市工作,熟練執行陳列作業。(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小麗在超商門市工作,熟練執行陳列作業。(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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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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