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修正駕訓班考核要點。(示意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台灣近來頻發生重大車禍,考照制度不足、駕訓背口訣等流於形式等引質疑。為提升品質,交通部修正駕訓班考核要點,針對「特優」的駕訓班,過往每月至少抽查一次放寬為每兩個月抽查一次,可獲「豁免」少抽查一次,並刪除「丙等」吊車尾考核分級,與「乙等」並列改善,即起實施。
交通部今(4日)公告修正「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督導考核要點」,整頓駕訓班考核水準,並鼓勵業者提升品質,包括為使定期考核外聘委員之遴選更為公平周延,避免同一外聘委員長期連續遴聘產生流弊,因此要點增訂「連聘得連任一次」,規範連續聘任同一外聘委員時,最多不得超過2次。
此外,目前全台有234家駕訓班,過往公路局針對駕訓班考核分為5等級,包括特優、優等、甲等、乙等和丙等,乙等和丙等列為改善名單,交通部公路局表示,要點修正後,考核修正為特優、優等、甲等、乙等4個等級,刪除丙等,與乙等並列改善名單。
另現行駕訓班不定期抽查頻率為每月至少抽查一次,為給予定期考核特優者肯定,抽查頻率得為2個月一次,也就是特優駕訓班可獲得一次「豁免」,可給予減少抽查次數,鼓勵業者提升服務和駕訓品質,爭取特優等級。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