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健保卡真的跑去看診2次 新竹男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隆(化名)去年6月間在新竹市一處路口撿到他人遺落的健保卡,竟真的拿去看診2次、領藥1次,因而害自己吃上官司。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詐欺得利罪,分別判處阿隆罰金5000元、有期徒刑2個月。

醫師、醫生、醫院、醫護人員、診療、檢查、問診、看診萬用圖、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阿隆在路上撿到別人的健保卡,竟冒用對方身分去看診。(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隆去年6月間行經新竹市新安路與園區一路口,意外撿到一張健保卡,卻沒有送交警察機關處理,反而立刻拿著健保卡去診所看診,接著又去藥局領藥,隔日再度拿著撿到的健保卡去看診。

檢方認為,阿隆冒用他人身分就醫,導致診所不知情的醫護人員陷於錯誤,不僅為阿隆提供醫療服務、開立處方箋、收取診療費用,還用該就診資料向健保署申請醫療費用給付點數,阿隆以此方式獲得的不法利益為801元,訊後依法將他起訴。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阿隆不思守法自制,竟貪圖一己之私做出上述行為,確實不可取,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他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另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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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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