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少女市場打工搬菜慘遭強吻 色老闆問「有沒喜歡我」下場曝

▲桃園市李姓男子4年前擔任某客運司機時,對當時年僅16歲乾女兒性侵遭收押,交保後居然再度強吻擁抱,地院再依乘機猥褻判處1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色老闆強吻女工讀生2秒遭依對未成年性騷判處拘役6月,可易科罰金。(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老闆雇用未滿18歲少女當工讀生,負責到菜市場搬菜工作,去年暑假期間,趁著兩人一起出門送貨時,突然對少女說「你有沒有喜歡我?」,接著伸手指觸碰女孩的手、強行親吻2秒,彰化地院依成年人利用業務機會對未成年性騷擾罪,判處6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

依據判決書內容指出,2024年9月7日,該名老闆開車載著少女要前往彰化縣員林市送貨時,突將貨車停在路邊,詢問坐在副駕駛座的少女,「妳有沒有一點點喜歡我」,她回覆「沒有」。

此時、老闆趁著少女來不及反抗,用手指先戳其左手,要求看著他強行親吻2秒,少女當場將他推開,並下車報警、
法官審酌,男子為少女雇主,明知她未滿18歲,竟為逞私慾,利用業務上權勢對她性騷擾,造成少女心理受創;依成年人利用業務機會對未成年性騷擾罪,判處6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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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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