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去年6月間騎車載著飼養的寵物狗外出,卻因為疏於注意沒有繫上牽繩,犬隻跳車後突然衝進車道,導致一名騎士閃避不及連人帶車摔倒,因而挨告。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阿輝沒繫牽繩,導致愛犬跳車後誤闖入車道,造成騎士摔車受傷。(示意圖/VCG,非本案當事人飼養的狗。)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去年6月間騎車載著愛犬外出,卻疏於注意沒有繫上牽繩,行經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時,犬隻突然從機車的前腳踏板跳下,接著在右側的人行道來回走動,再走入草叢,然後突然竄出衝到車道上。
當時剛好有一名機車騎士經過,看到有狗突然跑到馬路上,立刻緊急剎車,但仍因閃避不及發生擦撞,騎士當場連人帶車倒地,四肢均受到擦挫傷。
阿輝向獲報前來現場處理事故的警員坦承犯行,訊後則被檢方依法起訴。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阿輝身為飼主,應當注意拴緊及管束犬隻,卻因疏於注意讓犬隻衝出道路,導致其他用路人摔車受傷,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但仍未與受傷騎士達成和解,最終依傷害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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