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北向294.5公里台南新營路段,3月16日深夜11時5分許,發現有鐵製品散落於車道,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查出係1部營業半聯結車載運之鐵製物品散落,已依規定處理並對肇事駕駛製單舉發。(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國道1號北向294.5公里台南新營路段,3月16日深夜11時5分許,發現有鐵製品散落於車道,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查出係1部營業半聯結車載運之鐵製物品散落,現場造成另1部營業半聯結車右前保桿受損,無人員傷亡,已依規定處理並對肇事駕駛製單舉發。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車查處,並通知高公局南區事故處理小組前往,因散落之大型鐵製品須先進行切割始能吊起,現場於17日凌晨4時37分許排除。
警方說,經查係1部營業半聯結車載運之鐵製物品散落,現場造成另1部營業半聯結車右前保桿受損,無人員傷亡,業依規定處理並對肇事駕駛製單舉發。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呼籲用路人,車輛行駛中,裝載物品應穩妥,避免掉落貨物造成事故,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違者於高速公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台幣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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