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PO出影片,台南1名女子徒步行走人行穿越道時,被1部左轉貨車直接撞地不起,貨車司機下車查看時還慢慢吞吞,似乎事不關己,市警五分局指出,全案發生於19日上午8時多,25歲陳姓駕駛行經成功路、金華路口時,不禮讓行人撞傷30歲李女,依法舉發扣照。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PO出影片,畫面中是1名女子徒步行走人行穿越道時,被1部左轉貨車直接撞地不起。(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下同)
網友影片一PO出,引起其他網友熱議,網友們指出:「司機下車積極度好像也不行」、「倒地直接撞後腦…」、「希望路人能安全度過這一劫」、「一堆人開車喜歡用手機,早晚撞死人,真的不意外」、「大家都在罵斑馬線要讓行人變很嚴,看看知道為什麼了,就是有些司機會害了一堆人」、「看吧罰6千很多嗎?還不是一堆轉彎不減速甚至還加速的,罰6萬看看還有沒有人敢轉彎不減速」、「永遠會一直發生下去的!包括撞死人!」、「台灣的交通部只知道要怎麼懲罰駕駛人,而不願意真正去改善人車分流燈號,就如同留言一樣說在罰多一點等等的,不要只會先進國家的概念!」、「後腦著地確實很不妙,人的生命中樞」 「你們不覺得為何一樣的事故一直發生嗎?行人路權宣導那麼多年了」…。
台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竣丞指出,19日早上8時多發生於台南市北區成功路與金華路口之交通事故,經查25歲陳姓貨車駕駛,經路口未依規定禮讓行人,並導致行人受傷送醫,五分局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處駕駛人7200至36000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五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遵守「行人優先」原則。五分局將持續加強執法,嚴格取締不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以維護行人安全,防制事故發生。
▲台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竣丞指出,貨車駕駛經路口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導致行人受傷,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吊扣駕照1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據了解,3月17日晚上9時27分許,1對男女於步行通過台南市公園北路、公園路的行人穿越道時,也有1部自小客車左轉時不禮讓行人外,還直接撞上2名行人的腿部,幸好車速不是很快,行人並未被撞倒,台南市警五分局交通組組長許双繻表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4條2項,處6000元罰鍰,若致人受傷,則違反第44條4項,處7千2百元至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已調閱監視器確認車號依法舉發,並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停讓行人,惟相隔不到2天,五分局轄區再度發生車輛不禮讓人行道上的行人,並撞傷行人事故,顯示車輛遇人行道不禮讓行人並非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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