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昨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而國防部長顧立雄過去任律師時曾強調,絕不容許軍法復辟。對於立場是否轉變,顧立雄今(14日)受訪時強調,自己初衷不變,過去的軍事審判制度,確實有不被人信任的歷史存在,與其說現在是恢復軍事審判,不如說要打造全新的軍事審判制度,是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原則的全新軍事審判制度,所以要全盤來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
▲國防部長顧立雄。(圖/記者屠惠剛攝)
對於恢復軍事審判,顧立雄表示,要全盤來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當然也包括讓軍法官的身份獲得保障,所以要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軍事法案組織法,乃至於軍事檢查署的組織法等等。
顧立雄強調,要揮別的是過去那一段不被人信任的軍事審判,重新建構一個兼顧人權保障、發現真實及軍紀維持的新軍事審判制度,他的初衷並未有任何改變。
對於修法歷史,顧立雄回顧,當時它是仍然維持戰時,現役軍人還是要受軍事審判,但從103年到現在為止11年間,因為沒有從事軍事審判的工作,相關的這些人才、制度、強化作為跟軍法官身分保障等等都付之闕如。
顧立雄示警,一旦從由平轉戰的時候,不可能憑空生出一個能夠發現真實、兼顧人權保障及軍紀維持的審判制度。所以現在就應該做好相關這個平時審判制度,重新打造一個合乎公民法院制度設計的軍事審判制度,才可以因應這個平戰狀態。
至於過去軍審被認為是一條軍方一條龍,未來這個軍檢跟軍事法官,是由法務部還是國防部決定?顧立雄解釋,過去沒有將軍法官身分保障及法院組織的獨立提升到法律位階,所以這次提出一個法律的位階,有軍法人士條例、相關組織法,從法官甄選、養成、身分保障、評鑑以及淘汰等等,都要依照現行類似法官法的相關規定。
顧立雄強調,讓這個軍法官確實得到一個獨立性,才能夠符合大法官憲法解釋意旨。會有多元甄選的管道,最重要的是軍法官本身,不會因為受到外部、包括國防部的干涉,維護審判獨立性不容外部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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