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詐助理費千萬!議員張秉鈞遭解職 基隆市議會:不用補選

▲▼民進黨基隆市立委參選人、市議員張秉鈞。(圖/翻攝張秉鈞臉書)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中)與其父張錦煌(左)母陳瓊茹(右)。(圖/翻攝張秉鈞臉書粉專)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與其父張錦煌,兩人共擔任議員長達22年,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超過千萬元。一、二審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分別判處張秉鈞1年11個月、張錦煌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及褫奪公權4年。張秉鈞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於6日遭駁回,全案確定。基隆市議會表示,中山區有4席議員,張秉鈞被解職後,缺額未過半且任期已過半,依選罷法不須補選或遞補。

基隆市議會表示,中山區共有4席議員,張秉鈞被解職後,缺額未過半且任期已過半,依據選罷法規定,無須進行補選或遞補。根據地方制度法第81條,縣市議員等民意代表若因辭職、去職或死亡,導致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三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才需補選。若剩餘任期不足2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則不需補選。此外,選舉罷免法規定,僅在當選無效判決確定的情況下,才由落選頭遞補,本案並無遞補問題。

判決書指出,張錦煌在擔任市議員期間,與妻子陳瓊茹利用吳姓男子及張的陳姓親戚作為人頭助理。張錦煌之子張秉鈞當選議員後,繼續沿用吳男及陳男作為人頭助理。自2009年7月至2022年3月被查獲為止,父子兩人分別詐領助理補助費962萬餘元及119萬餘元。

一審基隆地院認為,張家父子均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依職務詐財罪判處張秉鈞1年11個月徒刑,緩刑5年,並需向公庫支付80萬元及履行120小時義務勞務。張錦煌則被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需支付公庫100萬元;陳瓊茹被判處1年11個月徒刑,緩刑5年,並需支付公庫60萬元。

張家父子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張秉鈞繼續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於6日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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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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