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區間平均速率自動偵測」設備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佳冬鄉台1線戰備跑道及車城鄉台26線尖山段建置之「區間平均速率自動偵測」設備,於113年12月10日起再次啟動執法,取締駕駛違規超速行為,1月間兩處共取締1697件,其中在戰備跑導測到一台車輛時速達114公里,屬於嚴重超速等級,警方呼籲用路人行經該兩處區域,行駛道路時務必遵守法定速限,確保安全。
縣警局表示,佳冬鄉台1線戰備跑道及車城鄉台26線尖山段是前往恆春、墾丁熱門觀光區必經之路,過去常因超速違規行為引發事故,自111年3月1日建置區間測速科技執法後,傷亡交通事故下降約8%,顯示區間測速科技執法設備能有效加強速度管理,提升交通安全。後經檢修,於去年12月10日重新啟用。
今年1月,跨越農曆春節連假,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縣內1月1日至1月31日,該兩處「區間平均速率自動偵測」取締件數,佳冬鄉戰備跑道有984件;台26線尖山段有713件,其中戰備跑道有1件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時速高達114公里。(另草埔隧道系統維護中,尚未開拍)。
交通隊指出,超速44公里行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危險駕駛及噪音)規定,即屬於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處罰相當重。
交通警察隊提醒用路人,行駛道路時務必遵守法定速限,以確保在突發狀況下能有充足的反應時間,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同時,請全程繫妥安全帶,保持適當車速,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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