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劇已婚王姓男演員偷吃同劇已婚女演員,遭人夫提告判賠3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佩蓁/台北報導
一名本土劇已婚王姓男演員偷吃同劇人妻演員,2人趁拍戲空檔擦出愛火,不僅互傳自慰影片,還上旅館開房4次,遭女演員老公提告並判賠30萬元。不倫曝光後,該名男演員緊急關閉臉書、IG,神隱至今已第3天,據了解,其經紀公司已經緊急連絡男演員,了解事情經過後會再向大家說明。
這起影劇圈不倫事件曝光後,王姓演員第一時間還在IG曬育兒影片,隔天就緊急關閉臉書、IG等社群平台神隱,《東森新媒體ETtoday》多次致電該演員,他都關機、拒接。對此,該演員經紀公司表示,公司也是今天才得知消息,就連他關閉社群平台也沒發現,目前已經緊急連絡王姓演員,詳細了解後會再向大家說明。
判決指出,王姓演員和李姓女演員因拍戲生情,2人趁著在台南拍戲空檔約會,在車上擁抱親吻,還到旅館發生4次性行為,並互傳猥褻影像,遭李女老公提告求償100萬元,並提出王、李調情對話,「如果我是以前的我,林默娘,妳不會這麼輕鬆」、「那為何你沒把持住」、「我是指林默娘那晚,照道理...我不應該赴約...但是對妳真有好感!也看看自己能否把持住,果然...殺(煞)住了」。
法院審理時,王姓演員雖坦承和李女交往1個月,但他辯稱2人只發生2次性行為,並非4次,且事後他已誠心悔悟,和李女斷絕來往,認為人夫求償金額過高,希望賠20萬就好。法官勘驗雙方對話,認定王、李確實發生4次性行為,判決王姓演員應賠償30萬元。
44歲的王姓演員是婚禮主持人起家,擅長模仿、幽默風趣,近年更跨足演藝圈客串本土劇,並多次演出古裝台語單元劇,努力朝專業演員邁進。他和妻子愛情長跑10年結婚,前年才剛生下兒子,IG上都是一家三口幸福出遊的照片,如今爆出不倫戀,愛家形象一夕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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