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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免幫繳240萬!南投警方認「行政瑕疵」 同意撤銷爭議罰單

▲南投縣長許淑華。(圖/翻攝自Facebook/許淑華)

▲南投縣長許淑華。(圖/翻攝自Facebook/許淑華)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南投台21線魚池通往埔里路段的區間測速,原本速限是80公里,但在今年4月間突然偷偷降到限速70公里,讓當地民眾狂收罰單氣炸,也引發南投縣長許淑華關注,承諾會爭取撤單,若無法撤單則考慮自費幫繳罰款。不過,南投縣警方25日表示,執法有「行政瑕疵」,南投監理站也尊重警方建議,同意撤銷罰單,這也意味著許淑華將不必為這筆超過240萬元的罰款買單。

回顧整起事件,南投縣府警察局於2年多前配合縣議會總質詢建議,將南投台21線魚池通往埔里路段的區間測速加碼擴大調整緩衝速限至80公里,但該項決議警政署認牴觸母法,不具效力,近期更因交通隊人事異動及設備維修因素,在設備修復後依中央法規改回70公里開罰。

然而,因事先未充分向民眾宣導,許多駕駛人依舊以原有速限行駛,結果超過70公里的駕駛人紛紛遭照相取締,10多天下來警方已開出的罰單超過1500張,總金額超過240萬元,讓許多受罰駕駛人紛紛向監理單位申訴,警方也於4月中旬暫停區間測速照相取締。

許淑華認為,這次事件是因為警方新的承辦人員不知道該路段之前取締速限彈性為20公里,依照警政署通知,調降測速取締速限為10公里,即速限超過70公里便會被取締。然而,責任不該由駕駛人來扛,她認為這是機關溝通有落差,不能怪承辦人員。縣府隨後和監理單位協調,希望撤銷罰單,否則相關罰款將由她個人吸收。

事後,已有駕駛人收到監理單位訊息,對於爭議罰單將重新檢討。警方經過檢討,認為調降取締標準未公告,有行政瑕疵,因此主動發文給各監理單位,建議將這些爭議罰單撤銷。監理單位也認為,警方既已承認行政瑕疵,將尊重警方建議撤銷罰單。

許淑華最後表示,很高興罰單事件能圓滿落幕,她也藉此事件提醒公務員們,只要攸關民眾權益的事物,執行時除了要審慎注意外,事前應該公告讓民眾知道了解,別因單位之間溝通落差而導致執行產生爭議,影響到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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