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草案修改法例字眼 廢除「女皇陛下」、「總督」等表述

▲▼香港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圖/路透社)

▲香港法條還有「女皇陛下」、「總督」字眼,港府擬修訂。(示意圖/路透社)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香港立法會大會22日就《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進行首讀,草案建議就多條條例作出修訂,刪去過時及已不適應香港憲制地位的條文字眼,包括「女皇陛下政府」、「總督」等。

根據草案,「女皇陛下政府」、「總督」、「維多利亞」、「立法局」等字眼均會廢除,例如《郵政署條例》(第98章),商經局建議廢除「英國郵政署署長」的提述,又建議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取代「總督會同行政局」;以「特區政府」取代條文中的「官方」(英文文本內的「Crown」)。

香港律政司代理司長張國鈞22日表示,律政司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提交《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以綜合條例草案的方法,對多條條例有效率地作出修訂,且是屬於輕微、技術性及無爭議的修訂,但有助於更新或改善現行的法例,這樣可以免去為每一條只涉及少量修訂的條文,逐一申請提交法案檔期的需要。

他進一步稱,自上一部條例草案在2020年獲立法會通過後,港府認為現在有需要再提出草案,以對不同條例作雜項修訂,更借這個機會對一些不切合香港憲制地位的提述,在多條條例中作出簡單、直接的適應化修改,並以綜合方式廢除若干條例當中過時條文或提述。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