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高雄2法官疑暗助猥褻被告 姜麗香二審改罰俸1年

▲司法院外觀▼。(圖/記者屠惠剛攝)

▲2名法官捲入猥褻案件,司法院職務法庭二審針對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做出改判。(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疑似針對台東某猥褻案件被告提供資料或法律諮詢,被監察院彈劾後送職務法庭審議。一審將2位法官重判停職,案經上訴,職務法庭二審將姜麗香改判罰俸1年,但侯弘偉的部分仍判決停職。全案就此確定。

本案經監察院調查後提出的彈劾文中指出,台東某私人兒少安置機構林姓前主任,2019年間收容某少年時,林男竟於安置期間涉嫌強制猥褻、性騷擾及傷害恐嚇少年。少年告知家人及社工後,被林男知悉,林男又於深夜逼迫少年寫澄清書,少年不從遂遭林男毆打,期間少年雖大喊救命,竟無人理會。

家人將過程告知台東地院少年保護官,保護官先告知法官姜麗香相關案情,姜麗香隨即透過侯弘偉,找上前台東地院洪姓前主任保護官,要求洪女先行協助訪視少年。但洪女疑似因為個人恩怨關係,訪視少年後並不相信少年說詞,並回報姜麗香。最後姜麗香並未公平審酌所取得之資訊,仍擬具決行意見及法官意見書,表示個人不贊成通報,另外也將自己的意見書告知侯弘偉。至於侯弘偉則在得知案情後,陸續與林男傳遞訊息,予以安慰,或附和林男委任律師之意見。

案經媒體批露後,引發喧然大波。監察院介入調查後,認為姜麗香、侯弘偉、洪姓前主任保護官等3人,均有違失,因此分別對3人提出彈劾。其中姜麗香、侯弘偉涉案部分由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去年5月間一審判決將2名法官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判決出爐後引發法界爭議,其中因多年從事少年保護業務的姜麗香,在社工間被暱稱為「姜媽」,她因本案遭停職,更是讓不少人發動聲援。

案經上訴,職務法庭二審於20日宣判,職務法庭重新審酌2名法官違失部分後,改判姜麗香罰款,金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一年。但侯弘偉部分,職務法庭仍認定違失重大,判決停職、轉任該院司法事務官。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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