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花8500元幫忙「租房」 小資女被判刑2個月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小資女惠惠(化名)2022年3、4月間受人委託,以每個月8500元的費用向不知情的房東承租某處房屋,沒想到該屋竟然成了賣淫場所,她也因此挨告。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惠惠是因為一時失慮觸法,最終依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搬家,住房,鑰匙,女性。(圖/CFP)

▲惠惠聽從指示幫忙承租房屋,結果卻因此吃上官司。(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惠惠自2022年3、4月間起,受到自稱「萍姐」的人委託,以每個月8500元的費用,向不知情的房東承租某處房屋,後來該屋被「萍姐」拿來媒介女子從事半套性交易。

警方得知消息之後,喬裝成客人上門,果然當場抓包一名應召女。應召女坦承,自己確實在該租屋處從事性交易,但只做半套,僅幫客人打手槍。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惠惠與「萍姐」共同容留女子與第三人進行非法性交易,破壞社會善良風俗,行為確實不應該,但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全程又是聽從「萍姐」指示行動,屬於犯罪計畫中的低層角色,應是一時失慮觸法,最終依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並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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