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非撞船!海巡署堅持用「事故」 不接受撞船專案報告

▲▼行政院長陳建仁、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接受立委呂玉玲質詢。(圖/記者湯興漢攝)

▲行政院長陳建仁、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接受立委呂玉玲質詢。(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3月1日海巡署接獲海洋委員會轉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議程通知,針對「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案報告。海委會認取締對岸越界漁船執法案迄今,引發諸多關注,要求專案報告須回歸強調執法正當性的事實、回歸執法案件本質,海巡署希望能透過報告證明並非「撞船案件」,並向關心本案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社會各界詳實還原事實經過。

海巡署發言人、副署長張忠龍指出,無論是一般船艇併靠,或海巡人員執行登檢,船體「碰撞」或「碰觸」均在所難免,惟探究其本質,與「撞船」仍有主、被動、強度之不同,為能捍衛執法正當性,希望能調整專題報告名稱。此外,各機關赴立法院專案報告,偶有報告單位因為排案名稱與機關業務本質不同而改名之情形,海巡署3日發表聲明強調並非首例。

▲王鴻薇指出,海委會5年前就承諾編列密錄器預算。(圖/翻攝自Facebook/王鴻薇)
▲王鴻薇指出,海委會5年前就承諾編列密錄器預算。(圖/翻攝自Facebook/王鴻薇)

但外界質疑,包含海委會在針對2月22日當天、召開的專案記者會,用的名稱就是「海巡署針對0214金門海巡CP-1051艇與大陸漁船碰撞案」,海巡署3日再度說明,強調當天召開正式記者會名稱「海巡署金門0214專案小組記者會」,但遭後端直播工作人員誤植為「海巡署0214金門海巡隊CP-1051艇與大陸漁船碰撞案」案情說明記者會。對於本署人員未能以金門記者會名稱為直播下定標題,導致產生誤解,特予澄明。

但外界關注的是,關於金門海巡艇CP-1051在追逐擅闖禁限制水域的大陸漁船、導致陸船翻船,兩名大陸船員身亡,過程中金門海巡艇是否有與大陸漁船發生碰撞?是否因碰撞導致陸船翻覆?及衍生後續兩名大陸漁名喪命的意外等關鍵問題,迄今仍未獲海委會及海巡署對外說明清楚。

海巡署發言人表示,此次因修改立法院專案報告名稱及新聞處理未臻嚴謹,對召委高金委員素梅有失禮之處,海巡署願承受指責,但未來海巡署仍將堅定依法行政,持續捍衛海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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