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尪暈船嫩妹主播!「砸1755萬送房」包養…老婆一招全收回

▲直播,女主播,直播主。(圖/CFP)

▲大陸一人夫出軌女直播主。(示意圖/CFP,並非新聞當事人)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丈夫婚內出軌短影音平台女主播,並轉帳近4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55萬元)給女主播及其母親用於買房,妻子得知後起訴二人要求其返還全額款項。近日,北京三中院表示,經審理,法院最終判決女主播及其母親全額返還收受的贈款。

據《北京日報》報導,李姓女子與胡姓丈夫結婚10年,夫妻感情很好。一日,李女發現胡男名下銀行帳戶有一筆數百萬元款項的轉出紀錄,而收款人竟是胡男常用短影音平台的一名年輕主播。

在李女的責問之下,胡男才承認,不久前已與該名金姓女主播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並時常以出差為由前往金女的居住地,為了向金女示好,胡男已向金女及金女的母親共轉帳近400萬元(人民幣,下同),用於金女購房和裝修,買的房屋已經登記在了金女的名下。

李女震驚於丈夫瞞著自己擅自處分了巨額夫妻共同財產,將金女和其母親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全部款項。

法庭上,金女抗辯稱,自己是抱著發展結婚對象的目的與胡男交往,並不知曉胡男已婚,不存在插足他人婚姻的故意,而且她作為主播收入頗豐,與母親收受贈款也是為了考驗胡男對她的感情而並非圖財,因此不應當返還款項。胡男作為第三人參加了訴訟,他除了承認自身的過錯外,還表示金女一開始就知道他的婚姻狀況。

三中院經審理認為,胡男未經配偶李女同意,擅自將巨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異性,構成無權處分,且其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贈與錢款的行為違背公序良俗,贈與行為無效。而金女雖主張對胡男的婚姻狀況不知情,但結合二人之間的顯著年齡差距、實際交往時間僅幾個月、金女在交往前即收受百萬元贈款並用於消費等事實,難以認定金女盡到了審慎的注意義務,不符合男女正常交往的情形,因此法院對金女的抗辯意見不予採信,並最終判令金女和母親全額返還收受的贈款。

三中院民二庭法官提醒,對於無過失的配偶而言,如果在婚姻中發現另一方存在不正當交往並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除了依法要求第三者返還相關財產之外,也可以援引以下法律規定進行救濟: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一方存在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分割財產;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存在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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