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被拖進公廁...六龜警說是勒索討錢 夫控吃案:就是意圖性侵!

記者賴文萱、吳奕靖/高雄報導

一名簡姓女子與先生日前去高雄六龜區遊玩,當晚7點許在六龜農會旁公廁上廁所後,突然被一名59歲張姓男子拖進廁所,意圖性侵。雖然六龜分局事後表示,張男只是因酒醉企圖討錢未果才發生拉扯,但簡女的周姓先生今天出面控訴,警方說的跟事實不符,嫌犯就是意圖性侵,做筆錄時也從未說過張姓男子曾開口要錢。

▲▼六龜強制             。(圖/記者陳宏瑞攝)

▲女子在六龜農會旁的公廁遭醉漢攔下。(圖/翻攝自Google Map)

簡女丈夫周先生出面還原表示,當天晚上近7點許,太太去上廁所,嫌犯在廁所門口看到她出來,就把她拖進廁所,經太太奮力掙扎,才掙脫衝出並大喊救命。

周先生說,他聽到太太呼救,馬上衝過去把嫌犯壓制在地上,才把太太救下來,嫌犯很明顯意圖是要性侵,而不是警方說的為了要討錢,這一點他一定要出來澄清。

周先生說,當下嫌犯拉我太太進去,是用手扣住脖子,導致太太的脖子有挫傷,晚間約7點半去六龜分局做筆錄,也有跟警方陳述太太被拖行進廁所意圖性侵,而且做筆錄根本沒提到對方是討錢。

他說,當下雖然聞到嫌犯身上有酒氣,但沒有喝醉,絕不是因為喝醉討錢才發生拉扯,質疑警方吃案。

據了解,張姓男子有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竊盜等前科,至於是否有性侵意圖,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而針對遭控訴疑似吃案,六龜分局表示,本案依法逮捕嫌疑人,製作被害人及證人筆錄,並全程錄音錄影,被害人製作筆錄時被害人先生亦全程在場陪同,全案依嫌疑人、被害人等所陳述內容記載,依法移送。

此案為求慎重,經請示檢察官,檢方意見:如被害人對於案情有任何補述,本分局亦將依法製作筆錄補充併卷提供檢察官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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