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男染新冠不爽被隔離...砍3醫護「手傷殘無法洗碗」 判賠913萬

▲▼ 市長侯友宜到醫院探視被砍傷的護理師。(圖/新北市府提供)

▲位於新北市的雙和醫院2021年發生護理師遭隔離病患持刀刺傷事件,新北市長侯友宜(左)趕往探視傷者。(資料照/新北市府提供)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6旬男子洪堯見2021年確診新冠肺炎,在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住院隔離治療時,持刀狠刺3位勸阻他擅自離開病房的女護理師,其中2人險些喪命,且1人右掌永久殘廢、被迫改學左手寫字更影響護理工作,洪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4月定讞,拒賠3位受害人求償共918萬餘元,反指3人誇大傷勢、灌水金額且鑑定不公,還怪受害人奪刀自衛也有過失。新北地院認定洪砍人遷怒、行為惡劣又毫無歉疚之心,判他須賠共913萬餘元,可上訴。

洪男本件犯行是新冠肺炎期間,國內首件隔離病患攻擊醫護人員的嚴重事件。2021年5月28日,當時62歲的洪男做PCR核酸檢測確診新冠肺炎,且有全身無力、嗅覺改變等症狀,被送進雙和醫院負壓病房住院隔離治療,洪男認為生病不該被關起來,屢次吵著要回家。

同月31日上午7點多,洪男擅自闖越門禁、走到病房外的走廊張望,被忙著為病患送餐的蔡姓與陳姓護理師叫回病房,他假裝聽從,卻趁施姓護理師進他病房整理血液檢體時,持預藏檳榔刀偷襲猛刺施女腹背多刀,施女掙扎起身安撫洪男「我帶你出去」,趁洪男停手之際慢慢退出病房,在走廊上高喊救命。

▲▼雙和醫院護理師遭砍。(圖/記者陳雕文攝)

▲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外觀。(圖/資料照)

洪男凶性大發,追上去連續揮刀把施女捅倒在地,施女死命腳踹、手擋抵抗,蔡女和陳女聞聲趕來搭救,但不敵抓狂的洪男,蔡女先被1刀割傷腹部倒地,忍痛攙扶施女逃離求救,陳女殿後卻成洪男出氣筒,她負傷用手揮擋企圖奪刀,仍遭砍倒在地,洪男跨站陳女身上,大喊「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並持刀由上往下連續捅刺陳女胸腹。

陳女扭動身體避開要害,但下體連中數刀,哀叫垂危,其他護理師紛紛趕來喊叫,陳女趁洪男分心,拚盡全力逃往護理站,醫院警衛與轄區警員獲報陸續趕到,穿戴全套防護裝備聯手壓制躲回病房棄刀的洪男,之後解送新竹空軍醫院戒護繼續隔離治療,待洪男康復,經新北檢視訊訊問、向新北院聲押獲准。

3位受害護理師緊急開刀保命,施女和陳女渾身刀傷嚇人,施女因氣胸住院1個多月幸運脫險,陳女右掌遭砍裂肌腱與2條手指總神經,虎口撕裂傷縫合成Y字形,住院逾半年加上持續復健,右掌仍無知覺、已永久成殘,連洗碗都辦不到,更別說幫病患量血壓,她還得學習左手寫字重新開始,蔡女也自責沒能救助同事,3人更無法揮去遇襲之際的死亡恐懼,都須求助精神科治療與心理輔導。

洪男始終不認罪,洪男家屬還怪罪醫護人員沒注意洪男有刀。檢方查出洪男於案發後暫留雙和醫院等候轉院期間,竟還對其他醫護人員吐痰、臭罵,甚至羞辱接手的女護理師「妳為什麼看我下面,是不是很大?如果不夠爽,叫妳媽來找我!」等語。

護理師被砍,雙和醫院建立保護措施。(圖/雙和醫院提供)

▲護理師遭隔離病患持刀刺傷後,雙和醫院加強保護措施。(資料照/雙和醫院提供)

此事引發大眾憤慨,痛批洪男不該攻擊盡心照顧病患的醫護人員,還讓處理警員陷入染疫風險,要求嚴懲醫療暴力,新北市長侯友宜也第一時間趕到醫院探視傷者打氣。檢方起訴認為3位受害人兢兢業業,在疫情嚴峻期間堅守第一線,備極辛勞,洪男行兇完全不顧受害人性命,更險些造成防疫破口,建請從重量刑。

洪男出庭受審辯稱「看到病房裡有很多鬼」、護理人員對他有報復心態,他要求用尿布都被拒絕等語。20幾歲的陳女當庭紅著眼眶嗆洪男「不要再逃避,像個男人一樣面對!」陳母也怒批洪男「講什麼鬼話」、「毀了3個小女生,法官不判你,閻羅王也會判你!」

刑案一審依3個殺人未遂罪合併判處洪男12年6月徒刑,二審改依2個殺人未遂罪、1個傷害罪,合併判刑9年4月,最高法院去年(2023年)7月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洪男已入監服刑。3位受害護理師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向洪男索賠醫藥費、看護費、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勞動能力減損與精神慰撫共918萬餘元。

洪男拒賠,仍自稱行兇時確診重症意識不清,加上服藥腦袋出現幻覺,他已鞠躬道歉,絕非不尊重醫護人員,但3位受害人就算沒被他攻擊,也未必能領到績效獎金與隔離病房危險加給等額外津貼,且資淺護理師怎可能年薪破百萬、「比醫師還高,是否太過離譜」,他認為求償金額灌水,並質疑看護費每天2300元太貴,應以全日1500元、半日750元計算。

洪男還批雙和醫院不提供事發現場監視畫面、檢察官跟法官沒調查清楚,他認為3位受害人誇大傷勢,懷疑病歷記載錯誤或造假,又指台大醫院受託鑑定沒說明細節、不排除偏袒受傷護理師的可能性,他要求3位受害人出庭當面檢視復原狀況,再來談和解金,洪男甚至怪罪陳女「主動上前奪刀」、也有過失責任。

3位受害人快氣炸,痛訴洪男接受治療照顧卻以怨報德,暴行令人髮指,她們常想起遭洪男持刀捅刺的一幕幕,為此不時恐慌、焦慮與失眠,更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對人生產生負面想法,洪男從頭到尾不認罪,卻辯稱有鞠躬道歉,根本偏離事實,不僅使她們二度受傷害,洪男家屬還質疑她們密集治療、復健與休養過程都沒必要,氣得反擊「只能說是恬不知恥!」

法官審理認為,洪男的犯行有醫院監視器、警員密錄器等畫面佐證,也有諸多證人目擊,尤其洪男看到警員出現,主動棄刀還表明要找律師,可見他行兇時沒失去辨識能力與控制能力,應負完全責任。

法官直指洪男行兇動機不是要逃出醫院,而是要發洩被住院隔離的怒氣,卻遷怒毫無武裝的護理師,否則他只需持刀威嚇就能離開,何必以兇殘手段連捅3位無辜受害人,尤其攻擊陳女身體下部,行為「甚為惡劣」,洪男至今仍質疑受害人傷勢,竟怪罪陳女自衛反抗也有過失,顯然毫無歉疚之心,據此判決洪男須賠償共913萬餘元,且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宣告3位受害人若聲請對洪男假執行,擔保金從1/3降為1/10,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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