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罰3萬!北市率全國之先 禁住宅區「夜間播音樂擾民」

▲▼疫情下的台北夜晚--林森北路六條通八條通。(圖/記者湯興漢攝)

▲台北市自28日起,禁止住宅區夜間管制時段播放音樂致妨礙安寧的商業行為,管制時段為晚上10時至隔日上午8時。圖為林森北路六條通八條通。(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台北市環保局28日宣布,北市率全國之先,自即日起,禁止住宅區夜間管制時段播放音樂致妨礙安寧的商業行為,管制時段為晚上10時至隔天上午8時 ,以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質,違規將依《噪音管制法》要求立即改善,並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環保局於11月23日公告修正「台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主要增修住宅區夜間時段,禁止使用擴音設施、音響等設備播放音樂,致妨礙安寧的商業行為;另也管制使用吹葉機進行環境清潔作業時段。

環保局表示,因社會經濟環境變遷,民眾生活型態的改變及對生活品質要求提升,常接獲民眾陳情位於住宅區的餐酒館或居酒屋等營業場所的噪音擾寧問題,統計至今年10月的餐飲業噪音陳情案件計有1571案,有897案(57%)屬於住宅區,其中更有超過8成的案件屬北市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包含住1、住2及住3,但陳情案件卻常因音量未達噪音管制標準而無法告發。

環保局指出,為提升居住品質,增修北市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使用擴音設施、音響或揚聲器等音源輸出設備,從事音樂播放等之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環保局也說,此次修正也一併納入各類噪音管制區於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以及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管制使用吹葉機從事環境清潔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不過只要是危及公共安全、災害復原期間、緊急危難救助行為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等情況下,仍可使用。

倘若有民眾發現有深夜播放音樂的商業行為,或是在管制時段使用吹葉機,導致妨礙安寧的情事,可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環保局稽查人員即可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要求立即改善,違反前述規定者,可依同法23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