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屏東報導
屏東縣萬丹鄉河堤北路2022年11月15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郭姓男子騎車要到高屏溪河床地務農,但他在路口時,卻未遵守兩段式左轉標誌,就直接轉彎,導致直行的貨櫃車閃避不及撞上,郭男當場被輾過慘死。案經法院審理,貨櫃車的黃姓駕駛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8個月徒刑。

▲萬丹鄉河堤北路死亡車禍,騎士慘遭輾斃。(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11月15日,黃男(約33歲)駕駛營業貨櫃曳引車,沿河堤北路內側快車道直行,與轉彎之重機車駕駛郭男(82歲)發生碰撞,郭男人車倒地,當場被輾斃。
法院審理時,發現事故當天天氣晴朗,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的情事,但黃男卻未注意車前狀況,且當時時速超過70公里,超過該路段速限,認定黃男涉有過失。不過,事故路口有設置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郭男未遵守規定左轉,且他也應禮讓直行車先行,但卻貿然左轉,進而導致事故發生,是肇事主因。


法院審酌,黃男素行尚非不良,且犯後也坦承犯行,雖未能與郭男家屬達成和解,惟無非是因雙方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所致,法官認為郭男非全無賠償的彌補意願,再加上郭男的過失行為屬肇事主因,最終依法判黃男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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