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無實據!鄭正鈐、傅崐萁性騷案函送北市府 國民黨:不會吃案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傅崐萁。(圖/記者李毓康攝)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針對立委鄭正鈐涉入男男性騷案及立委傅崐萁涉入餐敘強抱性騷案,國民黨今(17)日公布處理結果,認二案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查無實據,且國民黨並非任何一方之雇主,既無管轄權也無明確佐證,依法只能將全案函請主管機關,希望當事雙方的任何爭議,可以在權責的政府機關內獲得公平公正的對待;並強調,不會像民進黨一而再再而三的吃案,國民黨重視性別平權、保護性別權益的立場只會更為堅定。

國民黨表示,前述二案歷經中國國民黨性騒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前後共4次會議與7次訪談相關當事人後作成決議,並於今日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勞動部104年9月公告之「民眾遭受性騷擾之申訴案件移送管轄機關標準作業流程」規定,正式去函台北市政府,移請權責單位處理。本次二案之處理獲得國民黨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4位外聘與3位內聘委員一致之認可。

文傳會指出,今日函請台北市主理的兩個案件,一是媒體同業申訴於記者餐敘中與黨籍男性立委握手之爭議,另一件則為媒體同業於臉書揭露於9年前(2014年)餐敘時、與後來加入本黨之傅姓立委間發生之紛爭。

國民黨表示,尚在調查中的案子還有包括6月10日有關新北市黨部工作人員疑涉性騷案,仍由新北市黨部查明中,但因當事人已離職及往生,案情查明不易,刻正積極釐清案情中。

▲▼陳建仁赴立法院備詢 外交國防組 國防部長邱國正 立委鄭正鈐 國軍裝備。(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強調,依勞動部通令全國頒行之標準作業流程可悉,調查處理性騒擾事件時,應依被害人(申訴人)之屬性,分為兩種不同法律程序處理,並分別適用性騒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跟蹤騷擾防治法予以處理。不同對象各有其不同的處理程序與依據。本次案件因係發生於被害人執行職務場合,故應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函請由主管機關台北市勞動局處理。

國民黨重申,國民黨重視性別平權、保護性別權益,將持續強化黨內性平意識與既有救濟機制,國民黨對性騷擾事件,一定毋枉毋縱,更不會吃案,若有違法情事,一定依法處理。

對於國民黨今(17)日將案件移送主管機關,男男案申訴人回應「並不意外」,並指目前尚未收到完整調查報告,之後會再行完整回覆。申訴人同時也提醒,性騷擾案件本具有查證困難性質,故《中國國民黨工作規則》第67條第2項規定「申訴人述明事實後,被申訴者否認該事實時,應就該事實之不存在負舉證責任」,期盼國民黨未來加以落實,真正成為一個勿枉勿縱、不會吃案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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