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2歲幼童遭教保員施暴 王婉諭揭後續批縣府調查疏失

▲▼王婉諭踢爆彰化縣某幼兒園教師施暴幼童。(圖/王婉諭辦公室提供)

▲王婉諭踢爆彰化縣某幼兒園教師施暴幼童。(圖/王婉諭辦公室提供)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12)日召開記者會踢爆,彰化縣某幼兒園於2022年10月發生男童遭教保人員大力拉扯手臂、撞擊書櫃,導致手臂挫傷。該施暴行為人於2023年4月獲判過失傷害罪。然而,彰化縣教育處及社會處被指均未依據教育部規定,讓男童與其家屬參與程序,呼籲教育部督導地方政府,落實現行兒少虐待案件調查程序的法令。

王婉諭指出,事發後彰化縣教育處及社會處在整起該案調查的過程中,均未依據教育部《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之規定,讓該男童及其家屬參與程序,家屬也無從調閱當日全日監視器畫面,甚至直到於司法過程閱卷時,家屬才看到該行為未違反兒少權法之調查結果。

受害男童的媽媽首先說明,她在2022年10月12日接放學時,發現當時才兩歲六個月的男童,手竟然痛得舉不起來。她當下立刻前去詢問老師,確然今天男童是否有跌倒,但老師當下否認。

受害男童媽媽控訴,事發後孩子經常在半夜驚醒大哭,也會學習老師的動作,將父母的臉托住、扭轉,要求父母直視著他。男童媽媽難過地表示,家長辛辛苦苦賺錢送小朋友去上幼兒園,卻讓小朋友心裡一直都有陰影,實在難以接受;倘若政府未善盡監督幼兒園之責,受害家長便得承受此種無助與煎熬。

根據後續家長所取得之短短29分鐘的監視器畫面顯示,該名教保人員除了大力拉扯男童手臂,造成男童手臂挫傷,期間也有數次拉扯、推男童頭部等動作;此外,在畫面角落中,也顯示該名教保人員對另外一名孩子疑似有大力推頭部的情形。

王婉諭表示,雖然彰化縣縣地方法院已經針對這起案件作出有罪判決,但依然看到調查制度面存在缺失。首先,監視器畫面中明顯可看到不只一位小朋友疑似受不當對待,然而彰化縣教育處所進行之調查,未說明如何處理其他孩子遭不當對待。

王婉諭指出,本案中,男童家屬在向教育處申訴後,不僅沒有機會參與調查過程、向教育處要求看當天全日監視器畫面,也遭監視器畫面仍待回復為由,至今仍未能看到、甚至連調查結果,甚至直至律師閱卷時,才於卷宗中看到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已做成該名教師不違反兒少權法的決議。

王婉諭強調,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的調查過程長期缺少當事人的程序參與,未詢問家長意見、讓雙方陳述及針對各自的說法進行答辯,甚至教育處也沒有修復硬碟、還原並檢視當日全天監視器影像畫面,逕自做出未違反兒少權法的裁決,實屬片面及草率。

王婉諭呼籲,教育部針對彰化縣教育處未讓家長參與程序及未將調查結果通知遭受不當對待幼兒之家長等程序缺失,善盡督導之責任,並使彰化縣政府落實目前已於3月1日施行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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