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爆奪15命釀400傷!98人求償21億僅判准4億 八仙免賠原因曝

▲▼八仙塵爆。(圖/ETtoday資料照)

▲2015年6月27日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釀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輕重傷,98名受害者透過消基會求償,法院僅判4億多元。(資料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全球首例戶外塵爆事故!八仙樂園塵爆奪15命釀400人輕重傷,消基會律師吳榮達首波先替98名受害者打民事訴訟,全案歷經7年多審理,今(19日)士林民事法院宣判,玩色和瑞博2家公司及負責人呂忠吉須賠償共4億588餘萬元、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9人免賠。判決理由指出,八仙僅是出租場地,陳等人沒有義務確保活動安全與避免塵爆發生,可上訴。

消基會提團訟主張說,呂忠吉為玩色負責人也是瑞博公司實際負責人,2015年6月27日舉辦彩色派對活動,在同年6月17日代理瑞博公司與八仙公司簽訂活動場地租賃合約書,承租八仙公司所經營八仙樂園內6、7、8遊樂區塊也就是「歡樂海岸」及「快樂大堡礁」等區域,作為活動場地,活動內容有歌唱演出及熱門音樂撥放,並由工作人員持二氧化碳鋼瓶及噴筒噴灑色粉,另提供色粉供入場參加活動的人相互潑灑,以營造歡愉熱鬧氣氛。

然而,八仙樂園的深凹形泳池,只能作游泳活動使用,並應配足合格救生人員,不得移作其他用途,該場地呈現U字型,與池外地面高度約有2公尺落差,呈半封閉空間,通風欠佳,進出困難,原僅能容納600人以下,卻售出近4000張門票,導致泳池內暴量壅塞,加劇逃生困難,因此首波替98名死者家屬及受害者,向呂忠吉和玩色、瑞博2家公司求償,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等9人也應連帶負責。

▼呂忠吉。(圖/資料照)

▲▼八仙塵爆二審宣判專題。八仙樂園,呂忠吉。(圖/資料照)

呂抗辯說,八仙塵爆是目前全球唯一首例,在案發前與後,國外也有色粉運用在室外大型活動中,也未見有任何提醒塵爆警語,他無法預見此次使用色粉會有塵爆危險主張免賠。

八仙公司、陳柏廷、陳慧穎、林玉芬抗辯,該活動是由瑞博公司與玩色公司共同舉辦,八仙公司僅是出租場地給瑞博,並非活動的服務提供者,與請求權人間並無消費關係存在,且八仙公司出租場地並無安全性欠缺,本件事故發生原因,是粉塵爆燃,與八仙公司出租場地並無相當因果關係。

擔任「槍機手」的沈浩然為呂忠吉好友,2人也因塵爆案撕破臉,他說自己當天僅是志工,塵爆與他無關。

法官根據塵爆事件火災鑑定人葉金梅、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課股長王惠慧證述得知,活動所使用色粉,均屬可燃性粉塵,依據火災學判斷,若粉塵被揚起,和空氣混合就會成為一種燃料,又有空氣,若有熱源就可能產生燃燒、爆燃現象,發生塵爆主要是「懸浮狀態」、「空氣混合」、「遇到適切熱源」,三者缺一,應可防止塵爆。

合議庭認,呂明知粉塵濃度與火源或高溫相互作用下,具有危險性,在八仙舉辦彩色派對時,更應該做好防範措施,認定他有過失,審酌98名受害者傷勢等,部份也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故判玩色、瑞博、呂忠吉應連帶給付3億1096萬2062元,另懲罰性賠償部分,法官認為,玩色、瑞博應各給付4746萬627元。

至於八仙樂園,法官認「彩色派對2015八仙水陸戰場」門票上,已註明「主辦單位: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瑞博國際、玩色創意」,認定八仙並未參與彩色派對活動規劃、設計,判八仙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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