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八仙塵爆奪15命400傷 98人求償21億!法官判賠4億多元

▲▼八仙樂園派對粉塵爆炸事故。(圖/資料照)

▲2015年6月27日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釀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輕重傷。(圖/資料照)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短短40秒釀多家庭破碎!八仙樂園2015年6月27日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輕重傷,負責人呂忠吉涉過失致死判處5年現入監服刑,民事求償由消基會律師吳榮達代表98位受害者,共求償21億多元損害賠償金,訴訟中須就傷者勞動力減損,對收入有實質上喪失及醫療費等做鑑定,經士林民事法院審理,今(19日)宣判,被告玩色、瑞博共賠償原告新台幣4億588餘萬元。

全案因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2015年6月27日租用八仙樂園當場地,售票舉辦「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豈料,晚間8時許接近活動尾聲竟發生粉塵燃燒意外,導致眾多年輕人身陷火海,更造成15人死亡、471人輕重傷。

呂忠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一審判4年10月徒刑,二審改判最高刑5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呂2019年1月2日入獄,目前於宜蘭監獄執行中;2021年10月呂提報假釋,而矯正署以他造成多人死傷,且沒有完全彌補損害,有繼續教化必要為由不准假釋。

民事部分,八仙塵爆受害者委託消基會提民事團體訴訟,2017年3月首開庭,98名受害者共請求25億多元賠償金,然而消基會律師當時表示,將再鑑定醫療費、勞動力減損後追加求償金額,並併案處理法律扶助會提出的民事賠償,對此,八仙委任律師則強調,樂園僅出租場地,和消費者欠缺消費關係,負連帶責任不合理。

訴訟過程中,消基會律師吳榮達說,由於98名受害者勞動力減損,對收入有實質上的喪失以及醫療費用及外觀需要整形、植皮等醫療行為,加上牽涉到大筆數字與專業判斷,須醫院鑑定,最後提出求償金額為21億8292萬3958元。

今(19日)士院民庭宣判首起團訟案,玩色、瑞博、呂忠吉應連帶給付3億1096萬2062元,至於懲罰性賠償,合議庭僅准求償2%也就是玩色、瑞博應各給付4746萬627元,受害者一共可獲賠4億588萬3316元,八仙免賠,判決理由尚待公佈。

判決主文如下:

被告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參億壹仟零玖拾陸萬貳仟零陸拾貳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呂忠吉就第一項金額本息範圍內,應分別與被告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負連帶給付責任,且本項所命給付,如任一被告為給付時,其餘被告於其給付範圍內同免給付責任。

被告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應各給付原告新臺幣肆仟柒佰肆拾陸萬零陸佰貳拾柒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呂忠吉連帶負擔百分之十四,由被告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各負擔百分之二,餘由原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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