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因涉賄被交保!監院報告指雲林縣議長財產申報不實 重罰120萬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 。(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 。(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籍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涉嫌收受風電業者2600萬賄款,遭檢調聲押,後被地院裁定200萬交保。而屋漏偏逢連夜雨,在監察院14日公告廉政專刊顯示,沈宗隆2020年財產申報不實,並未據實申報6筆配偶保險、本人及配偶債務各1筆,被監院重罰120萬元。

沈宗隆等人涉嫌收受達德集團賄賂,本月10日被雲林地方法院裁定以200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候傳、限制出境。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13日說明,該案為重罪案,未經合議庭審理且未詳細交代不予羈押之理由,針對沈宗隆、包商鍾慶郎有串證滅證之虞今14日已提出抗告,其他3人,無抗告必要。

雲林地檢署偵辦綠能弊案,達德集團於雲林設立風機發電,尋求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及雲林縣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支持,協助達德集團向縣府取得相關公文,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交付逾新台幣2600萬元。

檢方9日傳喚、認沈宗隆等6人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法院於10日裁定,沈宗隆等5人以新台幣6萬元到2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潘姓前執行長收押。

而屋漏偏逢連夜雨,在監院公布第199期廉政報告中,明載沈宗隆2020年12月1日有財產申報不實狀況,沈並未據實申報6筆配偶保險、本人及配偶債務各1筆,提出理由也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因此監院重罰120萬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