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宗國民法官命案要開庭!業務闖同行家吵架 持刀將人捅死

▲▼法庭,法官,法槌(圖/取自免費圖庫CC0)

▲台灣第一宗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準備開庭。(示意圖/免費圖庫CC0)

文/中央社

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全國首宗由台中地院審理業務員命案,將於2月24日上午召開準備庭。此外,台中地檢署明天將移審起訴1件街友殺人案,這也是台中地院第2件國民法官審理案。

台中市去年底發生街友殺人案,台中地檢署起訴後,明天將移審,這也是台中地院承審全國首宗國民法官法上路後案件之後,台中地院的第2件國民法官審理案。

台中地檢署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繼今年1月5日起訴移審國民法官上路全國首宗案件後,預計明天再起訴移審1件殺人案,為台中第2件國民法官案,將指派公訴檢察官陳隆翔蒞庭。

這件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將承審的第2件案件,為61歲黃姓街友,於民國111年11月5日,在台中市東區因酒後喝酒及金錢問題,與街友廖姓男子發生衝突,黃男持米酒玻璃瓶將對方毆死,檢方偵辦後依殺人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首件承審的國民法官案件,也預計於24日召開準備庭。由刑事第4庭受理,庭長唐中興擔任審判長及受命法官,並由第4庭的最資深與次資深法官擔任合議庭的陪席法官,並依法定程序選任國民法官審理。

據了解,台中地院國民法官首宗承審殺人案,為台中市擔任業務員的22歲黃姓男子,去年10月間至同為業務員的施姓男子家中理論,卻持刀將對方刺死,經檢方偵辦後依殺人罪嫌起訴。

國民法官新制1月1日施行,這是司法史上首次讓一般國民以法官身分參與審判,只要是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法庭上將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一起審判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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