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修法三讀通過 林為洲:新興菸品不是無法可管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今(12)日三讀通過,明訂禁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及其載具,禁止促銷與廣告,禁止郵購、電子購物等方式販賣,禁止營業場所免費供應菸品等規定,對此,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菸防法逾15年未大修,面對新興菸品來勢洶洶,本次修法補強現行法律不足之處,新興菸品的出現再也不是無法可管。

▲▼立法院院會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三讀後 朝野立委合影見證。(圖/記者屠惠剛攝)

▲《菸害防制法》三讀通過,朝野立委合影見證。(圖/記者屠惠剛攝)

菸防法本次修法6大重點包含,禁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及其載具;禁止促銷與廣告;禁止郵購、電子購物等方式販賣;禁止營業場所免費供應菸品;未滿20歲不得吸煙;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小於50%。

根據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由107年1.9%與3.4%上升至110年3.9%與8.8%,合併計算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2.7%上升至6.6%,短短3年時間快速倍增,顯見電子煙氾濫已對青少年形成嚴重的健康危機。

林為洲指出,未成年容易接觸到新興菸品,因此菸防法修法有必要性與迫切性,菸防法於去年5月他擔任衛環委員會召委時予以排審,中間歷經5次朝野協商(111年10月28日、12月16日、12月29日、112年1月4日、1月10日),積極排審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杜絕菸品危害健康。

林為洲表示,本次修法重點雖然稱不上最好,但起碼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反菸為全民共識,新興菸品的出現再也不是無法可管,未來也將督促政府落實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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