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男闖民宅獵殺寵物豬!當場「處決」滿地血 苦主怒:沒法律了嗎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有人侵入他的住宅豬舍,強行捕殺從小飼養的寵物豬後,像是扛著戰利品一樣的凱旋而去,對於這種有如強盜般的行為,網友向市警白河分局報案,員警竟說這僅是普通竊案,令網友十分火大不平,白河分局偵查隊長吳俊諺表示,本案將依加重竊盜罪嫌偵偵辦。

▲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有人侵入他的住宅豬舍,強行捕殺從小飼養的寵物豬後,像是扛著戰利品一樣的凱旋而去,員警竟說這僅是普通竊案,令網友十分火大不平。(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有人侵入他的住宅豬舍,強行捕殺從小飼養的寵物豬後,像是扛著戰利品一樣的凱旋而去,員警竟說這僅是普通竊案,令網友十分火大不平。(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有人侵入他的住宅豬舍,強行捕殺從小飼養的寵物豬後,像是扛著戰利品一樣的凱旋而去,員警竟說這僅是普通竊案,令網友十分火大不平。(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有人侵入他的住宅豬舍,強行捕殺從小飼養的寵物豬後,像是扛著戰利品一樣的凱旋而去,員警竟說這僅是普通竊案,令網友十分火大不平。(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網友PO文指出:「天啊!這個社會怎麼了?這是我們從出生養到現在的寶貝,你們像強盜一樣光天化日帶刀帶部隊的進來追殺,還進去牠們的豬舍追趕,在我們家行刑處決搞得滿地鮮血......台灣沒有法律了嗎?」「今天請問員警,員警回覆這只是一般竊盜案件而已…,這種行刑式處決真的是一般竊盜案而已嗎?」

▲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有人侵入他的住宅豬舍,強行捕殺從小飼養的寵物豬後,像是扛著戰利品一樣的凱旋而去,員警竟說這僅是普通竊案,令網友十分火大不平。(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據了解,本案發生在11月8日,地點在台南市白河區,網友被獵殺的是自家養的2隻寵物豬,結果被兩名男子帶著狗追捕,甚至寵物豬已經跑回網友住宅豬舍了,對方仍私闖民宅追了進來,然後將豬仔當場殺死,而後像扛著戰利品一樣的「凱旋」而去,看在飼主的眼裡,要打獵是該去山上吧!怎會是跑到別人家裡,而且從小養到大的寵物豬,就這樣被侵門踏戶的捕殺了,還是在私人土地內,結果9日持監視器影像向白河分局報警後,警方表示這只能算是很普通的竊盜案,讓飼主無法接受。

▲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有人侵入他的住宅豬舍,強行捕殺從小飼養的寵物豬後,像是扛著戰利品一樣的凱旋而去,員警竟說這僅是普通竊案,令網友十分火大不平。(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有人侵入他的住宅豬舍,強行捕殺從小飼養的寵物豬後,像是扛著戰利品一樣的凱旋而去,員警竟說這僅是普通竊案,令網友十分火大不平。(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白河分局偵查隊長吳俊諺指出,本案係有人追捕山豬,在獵狗引領下闖入被害人豬舍獵殺2隻寵物豬後離去,警方據報在2小時內掌握涉案人車輛,循線在嘉義縣中埔鄉陸續查獲張姓犯嫌等6人到案及查扣相關證物。報案人得知警方立即將犯嫌查緝到案,也表示相當感謝員警的積極偵查。


白河分局表示,張姓犯嫌等6人進入被害人農地竊取豬隻,係以侵入住宅之方式並結夥3人以上為之,涉嫌觸犯刑法加重竊盜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關飼養豬隻遭殺害部分,則依刑法毀損罪及動物保護法併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被害人周先生表示,他養的豬一公一母,約養半年,當時以每隻6千元買的,涉案人怎可侵入他的住處「殺豬」,白河分局警方已承諾一定秉公查處,現在一切交司法處置。

台南市動保處指出,本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可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相關法律規定如下: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動物保護法第25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一、違反第5條第2項、第6條或第12條第1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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