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自稱「做壞了」獲不起訴 元和雅整型:難道寫真集都修圖?

▲▼雞排妹鄭家純針對元和雅醫美診所的指控,在律師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雞排妹鄭家純針對元和雅醫美診所的指控,在律師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資料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藝人雞排妹因肖像權糾紛,要求2012年替她抽脂的高雄知名整型元和雅診所撤下門口柱子的宣傳照,並求償150萬元,遭法院判定敗訴。針對雞排妹在網路上轉貼整型診所整壞許多個案的貼文和評論,診所也向雞排妹提告妨害名譽,高雄地檢署今(14)日偵結,認為雞排妹的言論和貼文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給予不起訴處分。對此元和雅回應:做壞了?難道寫真集都修圖?

元和雅發出聲明稿表示:目前診所尚未收受不起訴處分書,僅依照媒體披露內容,檢察官似係以被告鄭家純之言論屬於「合理評論」,故為不起訴處分云云,惟查被告鄭家純自身所稱「做壞了」,迄今均未提出任何證明,且被告係於2002年3月間接受手術,於手術完畢後隨即拍攝寫真集,寫真集於當年8月隨即出版,寫真集中之照片,即相當於被告之抽脂手術術後照,而寫真集中被告腿部照片曲線完美,並無任何「做壞了」等情形,是被告之言論,與事實恰恰相反,難道被告之寫真集內容,均係修圖而來?

▲▼雞排妹鄭家純針對元和雅醫美診所的指控,在律師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雞排妹鄭家純針對元和雅醫美診所的指控,在律師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資料圖/記者湯興漢攝)

元和雅強調,雞排妹的言論,客觀上足以貶損元和雅診所之名譽,主觀上亦未為任何之查證,顯然有誹謗元和雅診所之意思,所以診所表示將在收受不起訴處分書後,依法提起再議,以維護名譽。

雞排妹挨告就是因為她在網路上轉貼不少曾在該整型診所的「受害者」貼文,指其中除小模外,更還有一般民眾,都是在該診所動完手術後,在別的地方被診斷「做壞了」,卻都因擔心被該診所提告不敢張揚,除提醒消費者注意外,也呼籲若有受害者要提告,她能提供一定程度的協助,也被診所提告妨害名譽,

但檢方認為,雞排妹在臉書上對自己18歲整型經過的發文,屬可就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言論,轉貼其他人的貼文也是她身為公眾人物為他人發聲,並非虛妄,因此認定雞排妹的言論未逾越「合理評論原則」,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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