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陸存取現金逾5萬人民幣要登記 人行:僅占全部業務2%

▲▼人民幣。(圖/CFP)

▲大陸個人存取現金逾5萬人民幣需登記。(圖/CFP)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官方宣布,3月1日起,個人存取現金逾5萬元(人民幣,下同)需核實身分、登記資金來源和用途。這項新規定引發大陸民眾的不滿情緒,質疑將使存取款手續更為繁瑣,甚至有侵犯個人隱私之嫌。對此,中國人民銀行回應,從統計上看,目前大陸超過5萬元的現金存取業務筆數,僅占全部現金存取業務的2%左右,總體上看業務影響較小。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袂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分資料及交易紀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第10條明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單筆5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分,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據《央視財經》報導,因為此項規定一經發布,持續引發輿論不滿。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司局負責人特別對此提出四點說明:一、新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預防和遏制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資金安全和利益;二、金融機構執行該規定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業務便利程度亦不會受到影響;三、個人信息和客戶隱私受到法律保護;四、加強現金存取業務管理是對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要求,符合反洗錢國際標準。

據《中新財經》報導,出台辦法就是為了反洗錢。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近年來,隨著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發生變化,金融行業反洗錢工作出現一些新挑戰,為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需要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加強反洗錢監管。

在《辦法》出台的同一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等11部門宣布,於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堅決遏制洗錢及相關犯罪的蔓延勢頭。

此前,央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工作。河北個人存取款10萬元以上,深圳個人存取款20萬元以上,浙江個人存取款30萬元以上要登記。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渺表示,現金具有匿名、不可追蹤等特點,大額現金往往被利用來進行洗錢、逃漏稅等不法行為。尤其是在如今非現金支付方式已十分便捷下,現金使用占比不斷下降,普通儲戶大額現金使用已經比較少見。

董希渺稱,大陸金融監理機關參照國際通行標準進一步補充完善客戶盡職調查的相關要求,有助於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打擊非法的現金使用需求,提高反洗錢工作水平,減少洗錢等犯罪行為,維護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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